房地产企业安置房销售的财税处理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054 时间:2023-08-03
企业的财务人员在工作中遇到“房地产企业安置房销售的财税处理”是困扰刚刚进入职场的姐妹们的一个问题,很多人刚刚参加工作时都会有这个疑问。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房地产企业安置房销售的财税处理”的内容,一起看下去的吧!
房地产企业安置房销售的财务处理一、外购安置房
1、开发企业先购买后安置
开发企业外购安置房如果采取先购买后安置模式,即开发企业取得购房发票,且将房产证办到开发公司名下,安置拆迁户时需要视同销售,按照同类商品房市场平均价格交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这种方式下,购入时分录为:
借:开发产品—外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安置拆迁户时,分录如下:
借:开发成本—土地成本—拆迁补偿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结转安置房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外购
2、开发企业购买但直接过户到拆迁户名下
如果开发企业与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户通过三方协议购入商品房用于安置,直接将购入的商品房产权办到拆迁户名下,发票由销售企业直接开给拆迁户,这种安置方式相当于货币安置,拆迁户用货币购买安置房,开发企业不需要视同销售,只需将该支出计入拆迁补偿费。开发企业支付的补差价款,也应计入拆迁补偿费。收到补差价款,应冲减拆迁补偿费。
购买安置房时,根据三方协议及支付凭据记账如下;
借:开发成本—土地成本—拆迁补偿费
贷:银行存款
(2)自有开发土地上建设安置房
在自有土地上建设安置房,用于安置拆迁户,可以出现两种情况:一、单独建造安置房,安置房在户型、层高、赠送面积等建筑指标上均低于其他开发产品;二、用正常开发产品安置拆迁户。这两种模式建造的安置房,建造成本不相同,因此,视同销售价格也应有所差异,一般做法是单独建造的安置房对标正常开发产品销售价格适当调低,但不得低于其他开发产品售价的70%,否则存在稽查风险。
安置房销售的税务处理在房地产项目开发中,用本项目开发产品作为安置房如何交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呢?
1、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
……
以上即是“房地产企业安置房销售的财税处理”的全部内容啦,小编就分享到这里了。那么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可以咨询牛账网在线答疑老师为您解答,老师会耐心的回答哦,同时还有免费的资料包和精讲试听课程可以领取呢,只需要扫一扫牛账网的二维码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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