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费用报销会计处理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库存现金
计算多交的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
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需补充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跨年费用报销会计处理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库存现金
计算多交的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
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需补充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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