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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几个问问题

(6)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7)在诉讼中主张抵销。问问题一申请追加当事人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会引起中止?问问题二被通知参加诉讼,谁被通知参加诉讼?为什么会引起中止?问问题三在诉讼中主张抵销,主张抵消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会引起中止?谢谢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17年08月25日
回答 1
隐尘
隐尘 回答于2017年09月08日
金牌答疑老师
首先针对您列举的第(6)(7)条内容,均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而非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1、申请追加当事人,意思就是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经当事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追加第三人为当事人。新加入一个案件的当事人,就和当事人提起诉讼是一样的法律效果,故会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2、被通知参加诉讼,可以是法院通知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参加诉讼,这个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是一样的,所以会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3、比如说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权债权,债权人在起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时候,债务人主张抵销,这也会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在经济法的考试中,这几条内容一般都是作为客观问题考查,考查方式也是直接列示,让考生选择。所以关于具体的如果实施,考试的时候不会涉及此类问问题,所以您不必太过纠结,避免耽误您的复习进度。不知是否解答了您的疑问,如果您还有疑惑,欢迎随时提问,老师一定会认真快速的为您解答。 牛账网的同学们,只有不断的提出问问题解决问问题,才会有更快的进步,不要吝啬你们的问问题,让我们一起来解决,轻松面对考试,加油,你gio我滴giog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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