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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破产受理法院、执行法院、受移送法院

执行法院和破产受理法院,受移送法院有啥区别?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17年10月04日
回答 1
老师举个例子帮助您理解哈~【案例】2017年4月,申请执行人公司请求甲地级市乙县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公司(住所地为丙地级市丁县)位于乙县的X房产。乙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发现,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后经公司书面同意,该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同年5月,受移送人民法院确定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解析】这里执行法院是乙县人民法院;受移送法院是丙市中级法院(乙县人民法院移送的公司破产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受移送法院的破产审判部门应当自收到移送的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受理了就是破产受理法院。不知是否解答了您的疑问,欢迎继续交流~胜利就在前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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