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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对申报和别除权不太理解

有担保的特定财产不是有别除权吗?对申报和别除权不太理解,请老师讲一下,谢谢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18年12月16日
回答 1
翠花
翠花 回答于2018年12月23日
金牌答疑老师
申报债权,这个目的就是告诉管理人,债务人欠我钱,一旦债务人破产,债务人是要还钱的。不申报债权,就意味着债务人没有欠这笔债务,债权人就无法要求债务人清偿。别除权,是说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可以就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所有的债权人,包括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都要申报债权,申报债权了,才能确定债务人欠债权人钱,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可以就该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没有担保的债权人可以按普通破产债权或者共益债务进行清偿。您再理解理解~加油,祝您顺利通过考试!不知是否解答了您的疑问,如果您还有疑惑,欢迎随时提问,老师一定会认真快速的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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