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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要约有效期限是什么?

要约有效期限是什么?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0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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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约的有效期间是要约效力的存续期间,也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时间,也可以称为“承诺期限”。简单的说就是要约在某个时间段内对要约人是有效的,如果过了要约有效期,则要约人作出的要约归于无效。

2.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4.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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