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情势变更的效力,是指由于情势变更发生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表现为变更合同和终止合同两个方面。
1.变更合同: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审查认为情势变更的情形存在,但认为合同尚有履行的价值时,通过变更合同衡平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使合同在公平的基础上得以履行。其变更措施主要有:增减标的数额的给付、延期或分期履行、变更给付物、拒绝先为履行等。
2.终止合同:又称解除合同,指法院或仲裁机构通过审理认为合同的履行已无意义或通过变更并不能消除不公平结果,则终止合同关系,彻底消除不公平现象。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情势变更出现后当然导致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情势变更原则是否适用于具体案件,适用时是发生合同变更的效力还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当事人虽有权主张,但由法官或仲裁机构最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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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车租给公司,每个月租金800,不用交个人所得税,让老板代开发票给公司,每个月正常租赁个税申报,然后老板平时油费还有过路费那些都可以拿来入账是吗
08-06
C选项对应的是哪个模块?只看到航空运输,但这个不应该属于销售货物的范畴吗?也不算航空业务呀
08-06
老师,7月份给客户开的专票1万,在8月1号时候红冲了,那客户8月3号在申报7月份增值税的时候这张1万的票它还能抵扣到吗?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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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公司没员工 法人个税零申报 申报残保金的时候 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填0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填1 (如实填写 没有问题吧) 税务系统职工工资总额提示填写金额大于0 但确实没有发放工资 就按0️⃣填写了
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