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
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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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07-29
老师 你好 因股东6万个税扣除额度已用完 没有其他专项附加扣除 把工资分一部分给家人申报 这种操作方式可不可行呢?
07-29
把子公司卖了,长投100万,卖10o万,需要交税吗,账上怎么处理
07-29
07-29
老师好,这是税法 个人所得税的一道题 第五问在计算甲 2022年综合所得收入额的时候,那个劳务收入900为什么是×80%?
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