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
老师,2023年购货方前期付款30万元(分了2个季度付的,分别是10...
老师,2023年购货方前期付款30万元(分了2个季度付的,分别是10万和20万元)当时没有要发票,我方就确认收入并申报了增值税,因为两次都未达到30万元,所以是免税的,后期购货方付完尾款128400元后又要求全额开票,金额428400元,就造成缴纳了增值税,因为想的前期申报是免税的,后期全额开票是正常开票,这属不属于多交增值税?就没有去税局更正前期的报表,只是账面的利润多出30万元,调账也调不对,导致应收账款多出30万元,能在2024年冲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