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1)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2)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3)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 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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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教一下老师:我汇算清缴的时候业务招待费调增了800元,请问怎么做账务处理啊?
07-13
请问老师,个体户上一季度缴纳的经营所得在个税系统里看不到,是应该在国税系统里查询吗?请问在哪里查询?
07-13
老师,工业企业生产轻烧白云石的需要用煤和白云石,到月底盘库的话了怎么做,这个数怎么来,老师。明天告诉我就行
07-13
老师,保理的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为什么不确认为金融负债呢? 按照我刚开始的理解,购买方会形成金融资产,发行方和出售方会形成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07-13
老师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为什么既算在“费用”里又算在“”扣除的其他支出里”,这样算扣除项目时不是相当于扣减重复了吗?
07-13
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