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森老师
                                                        回复
                                                        金田老师
                                                        10月23日
                                                    
                                                    依据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其中第第九条规定:  
>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村委会属于“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因此可以使用加盖公章的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同时,需满足真实交易、合理金额、支付记录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