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票预付款取得的不征税发票可先计入“预付账款”科目,不能直接作为费用入账;待实际发生加油消费时,凭加油小票等凭证计入费用,此时一般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小规模纳税人可凭实际消费清单及不征税发票等作为凭证税前扣除,一般纳税人建议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加油票预付款取得的不征税发票可先计入“预付账款”科目,不能直接作为费用入账;待实际发生加油消费时,凭加油小票等凭证计入费用,此时一般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小规模纳税人可凭实际消费清单及不征税发票等作为凭证税前扣除,一般纳税人建议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曦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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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老师
10月21日
你找不到的《期间费用明细表》(A201010)是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中的附表,通常在主表(A类)提交时自动弹出或需要手动填写。
🔍 如何找到它?
1. 打开电子税务局 → 进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2. 点击主表下方的【附表】或【填表说明】按钮
3. 找到并点击:A201010 期间费用明细表
- 或在左侧菜单中查找“附表”列表,选择“A201010”
4. 填写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
📌 如果你在主表界面看不到附表:
- 有些地区系统默认只显示主表,需点击“添加附表”或“进入附表”
- 或在申报表右上角找“附表导航”或“更多附表”
✅ 关键点:
- 即使你没有收入和成本,只要发生了管理费用(如工资、房租、办公费),就必须在 A201010 中如实填报。
- 否则系统会认为你未完整申报,即使利润为负也会提示风险。
💡 小贴士:
> 若你使用的是“金税三期”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建议登录后搜索“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查看“附表目录”→ 找到 A201010。
如仍找不到,请提供你使用的税务系统名称(如: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等),我可以帮你定位具体路径。
曦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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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老师
10月21日
是的,你遇到的风险提示是因为:利润总额为负(-840.15元),但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为0,系统认为“收入成本未如实申报”,存在异常。
🔍 风险提示原因:
- 企业无收入、无成本,却有管理费用支出 → 利润为负。
- 系统默认“有支出就应有收入或成本”,现在“三者都为0”但利润不为0,逻辑矛盾,触发风险。
✅ 正确处理方式:
1. 保留原数据:营业收入=0,营业成本=0,利润总额=-840.15(正确)。
2. 确保附表填写完整:在《A201010 期间费用明细表》中填入管理费用840.15元,证明费用真实发生。
3. 点击【继续申报】:该风险为“低风险”,不影响申报通过,税务机关可后续核查。
4. 留存凭证备查:如工资单、房租发票等,以应对可能的检查。
📌 结论:
✅ 可以继续申报,无需修改。
⚠️ 重点是附表要填、凭证要留,避免被认定为虚假申报。
曦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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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老师
10月21日
是的,你的情况确实可能触发税务系统风险提示。
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利润总额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税金及附加 -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 财务费用 + 其他收益等。
如果你本月无收入、无成本,只有管理费用800多,导致利润总额为-840.15元(即亏损),这本身合理,但:
⚠️ 问题在于:
-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填0,利润总额为负数,系统可能误判为“零申报”或“异常亏损”,尤其是当企业长期无收入却持续发生费用时,容易被系统标记为“虚假申报”或“虚增成本”。
- 系统可能怀疑你未如实申报收入或存在隐瞒收入行为。
✅ 正确做法:
1. 在《A类》主表中:
- 营业收入:0
- 营业成本:0
- 利润总额:-840.15(自动计算)
2. 确保附表如《期间费用明细表》已填写管理费用金额,说明费用真实发生。
3. 若该月实际无业务发生,但有正常管理支出(如工资、房租、水电等),可附上凭证备查,避免被质疑。
📌 建议:
- 若连续多期无收入,需注意说明原因(如初创期、季节性停产等)。
- 可在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纳税申报说明”或留存相关资料备查,防止后续稽查风险。
总之,只要费用真实、凭证齐全,即使利润为负也不违法,但要避免系统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