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指的是2023年全年(即2023年1月至12月)的工资总额,不是2023年11月至2024年11月。
虽然工资是当月计提、下月发放,但税务申报中“上年”工资总额应以实际归属年度为准,即2023年发生的工资支出计入2023年数据。
因此,该金额3,331,509.53元应为2023年1月至12月的工资总额,不包括2024年的部分。
你好,这个“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指的是2023年全年(即2023年1月至12月)的工资总额,不是2023年11月至2024年11月。
虽然工资是当月计提、下月发放,但税务申报中“上年”工资总额应以实际归属年度为准,即2023年发生的工资支出计入2023年数据。
因此,该金额3,331,509.53元应为2023年1月至12月的工资总额,不包括2024年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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