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财会,现针对您的问题核心要点如下:
1. 区分情况:预付款发票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征税”项目),且不得开专票;
2. 税率非零:虽标注“不征税”,但本质并非0税率,而是暂未产生纳税义务;
3. 异地预缴:异地项目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按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2%、简易计税方法3%);
4. 纳税时点:实际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于进度款抵减预付款时。
建议依据财税〔2017〕58号文件规范操作,避免税务风险。
作为财会,现针对您的问题核心要点如下:
1. 区分情况:预付款发票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征税”项目),且不得开专票;
2. 税率非零:虽标注“不征税”,但本质并非0税率,而是暂未产生纳税义务;
3. 异地预缴:异地项目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按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2%、简易计税方法3%);
4. 纳税时点:实际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于进度款抵减预付款时。
建议依据财税〔2017〕58号文件规范操作,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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