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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申报经营所得是,单次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佣金,这个可...

个体工商户申报经营所得是,单次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佣金,这个可以扣除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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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给你解答这个问题。 ### 一、政策依据与分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等相关规定: 1. 劳务费佣金的扣除条件: - 真实性:支付的劳务费佣金需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相关,且实际发生。 - 合理性:费用金额需符合市场行情,不得明显偏高或偏低。 - 凭证合规性:需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如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收款凭证等。 2. 税前扣除凭证: - 如果单次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佣金超过500元,原则上需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收款凭证(需载明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支出项目、金额等信息)。 - 如果金额较小(如低于500元),可凭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如合同、付款记录等)作为税前扣除依据。 3.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 个体工商户作为支付方,需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 劳务报酬所得按以下规则预扣个税: - 收入≤4000元:减除800元费用后按20%税率计算。 - 收入>4000元:减除20%费用后按20%-40%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 二、具体操作建议 1. 区分劳务性质: - 如果个人与个体工商户存在雇佣关系(如长期合作、固定工作内容),则可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无需代开发票,但需按工资薪金申报个税。 - 如果个人独立提供劳务(如单次或短期服务),则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需代开发票并代扣个税。 2. 代开发票与个税申报: - 支付时,需向个人支付税后金额,并代扣代缴个税。 - 代开发票时,税务局通常会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扣缴”,因此个体工商户需在支付时代扣税款,并按规定申报。 3. 留存资料备查: - 需保存合同、付款记录、代开发票或收款凭证、个税扣缴凭证等资料,以备税务检查。 ### 三、注意事项 1. 避免税务风险: - 未代扣个税或未取得合法凭证的支出,可能被税务部门认定为不合规,导致无法税前扣除。 - 若个人未代开发票,个体工商户可要求其到税务局代开,或通过内部凭证(如收款收据+银行转账记录)作为辅助证明。 2. 小额零星交易的简化处理: - 如果单次支付金额较小(如低于500元),可凭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如微信转账记录、签字收据等)作为税前扣除依据,但需注意业务真实性。 ### 四、总结 个体工商户单次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佣金,在符合真实性、合理性及凭证合规性的前提下,可以作为经营所得的成本费用扣除。但需注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根据金额大小选择合适的凭证类型(如代开发票或收款凭证)。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当地税务政策和业务具体情况,确保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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