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公司给个别员工购买社保中的公司承担部分,只要是在规定范围内和标准内,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对于补充医疗保险等商业保险,如果是企业自愿为员工购买的,一般情况下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如果是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则是允许税前扣除的。
总之,并不是必须要全员购买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公司给个别员工购买社保中的公司承担部分,只要是在规定范围内和标准内,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对于补充医疗保险等商业保险,如果是企业自愿为员工购买的,一般情况下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如果是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则是允许税前扣除的。
总之,并不是必须要全员购买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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