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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公司21年有一个月的进项发票没有勾选,但是进项有入账...

老师好,我公司21年有一个月的进项发票没有勾选,但是进项有入账的,税是按实际没勾选的交的,造成账面未缴增值税一直不对(之前会计已离职),24年可以去勾选吗?对现任会计有什么影响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05月22日
回答 1
对于未在当年勾选确认的进项发票,**可以在后续年度进行勾选确认**;对现任会计而言,这将**不会带来负面影响**。 关于未勾选的进项发票能否在后续年度进行勾选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取消了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认证确认、稽核比对和申报抵扣的期限。这意味着,即便您的公司在21年有一个月的进项发票未进行勾选确认,您依然可以在24年对该发票进行勾选并用于增值税的申报抵扣,前提是业务真实且发票不是虚开的。 至于这对现任会计的影响,只要保证业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就不会对现任会计造成不利影响。实际上,现代的税务数字账户系统提供了灵活的勾选操作,包括“抵扣类勾选”和“撤销勾选”,使得会计处理更加方便和及时。而在日常会计处理中,即使不进行勾选确认,也有相应的会计分录处理方法来确保账务处理的完整性。重要的是,应当避免出现滞留票的情况,即销售方已开出并报税,而购货方未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滞留票可能会在税务局清查时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虽然贵公司之前有进项发票未进行勾选确认,但根据现行税法规定,您可以在后续年度进行处理,同时现任会计可以采取适当的会计分录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只要遵守税法规定并保持业务的真实性,就不会对现任会计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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