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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目最后将剩余的10%打包销售,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时候不需要考虑10%部分可以抵扣的相关税金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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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考虑。在计算剩余10%部分的土地增值税时,与该部分转让相关的税金(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属于法定扣除项目,必须纳入扣除项目金额。 具体来说,题目中“0.66万元/平方米”的成本费用,其实已经包含了按比例分摊的相关税金。因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是整体计算后按销售比例分摊的,既包括土地成本、开发成本等,也包括与转让对应的税金。因此,10%部分的扣除项目金额(660万元)已涵盖其可抵扣的相关税金,并非未考虑。 简单理解:整体项目的税金会按销售比例(90%和10%)拆分,10%部分对应的税金已包含在其扣除项目中,最终通过“收入-扣除项目”计算增值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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