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 。所以选项A符合相关税收政策。
2. 分析选项B:
- 政策规定单位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并非暂免征收。所以选项B不符合相关税收政策。
3. 分析选项C:
- 明确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营过程中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所以选项C符合相关税收政策。
4. 分析选项D:
- 按照政策,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委托境内公司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收增值税。所以选项D符合相关税收政策。
- 根据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 。所以选项A符合相关税收政策。
2. 分析选项B:
- 政策规定单位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并非暂免征收。所以选项B不符合相关税收政策。
3. 分析选项C:
- 明确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营过程中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所以选项C符合相关税收政策。
4. 分析选项D:
- 按照政策,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委托境内公司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收增值税。所以选项D符合相关税收政策。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