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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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速老师
05月22日
视同销售处理的做账分录(以海参为例)
若企业将购买的海参作为礼品赠送给客户,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需按市场价确认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具体分录如下:
1. 购买海参时
借:库存商品——海参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说明:
- 购买时按实际成本计入“库存商品”,进项税额正常抵扣。
2. 赠送客户时(视同销售)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市场价确认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海参
说明:
- 视同销售:按市场价确认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
- 成本结转:按购买成本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
- 费用归属:根据礼品用途,计入“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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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具体金额)
假设企业购买海参成本为10,000元(不含税),进项税额1,300元,市场价15,000元(不含税),赠送给客户。
1. 购买海参时
借:库存商品——海参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
贷:银行存款 11,300
2. 赠送客户时
(1)确认收入及销项税额: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16,9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950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
贷:库存商品——海参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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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视同销售的条件:
- 只有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用于无偿赠送、投资、分配等情形时,才需要视同销售。
- 如果礼品是外购的,且用于业务招待,通常按“业务招待费”处理,无需视同销售(但税务上可能仍需按视同销售调整)。
2. 税务处理:
- 增值税:视同销售需按市场价计提销项税额。
- 企业所得税:礼品支出需按“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为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3. 会计与税务差异:
- 会计上可按“业务招待费”直接计入费用,无需确认收入。
- 税务上可能要求视同销售调整,需在汇算清缴时处理。
如果企业选择简化处理,可直接按“业务招待费”计入费用,但需在税务申报时注意视同销售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