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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果汁厂(一般纳税人)于2024年5月收购荔枝生产果汁对外销售,收...

某果汁厂(一般纳税人)于2024年5月收购荔枝生产果汁对外销售,收购荔枝支付价款价款88万元,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当月领用其中60%的部分用于生产果汁。 该果汁厂当月收购荔枝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万元。 ——请老师给与指导详细解答过程。多谢!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2月26日
回答 1
你好,选择A 。收购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抵扣,购进时按照9%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再按照领用金额加计1%扣除。可抵扣进项税额=88×9%+8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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