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行业真账实操数据通常来源于模拟业务场景或教师设定,需按题目给定的逐笔交易录入;若期初无数据则自行建账起点为零,后续逐月汇总开票金额填入申报表“不含税销售额”栏,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额。
服务行业真账实操数据通常来源于模拟业务场景或教师设定,需按题目给定的逐笔交易录入;若期初无数据则自行建账起点为零,后续逐月汇总开票金额填入申报表“不含税销售额”栏,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额。
曦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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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老师
09月23日
✅ 您的理解基本正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是一个 过渡性明细科目,用于将当期的进项、销项等余额结转到“未交增值税”中,目的是实现账务清晰、便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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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流程如下:
1. 结转进项税额(借方余额)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332.8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332.85
2. 结转销项税额(贷方余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319.88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319.88
3. 结转预交增值税(已缴可抵扣)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97.86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797.86
> 💡 以上三步完成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主账户余额为零,全部转入“未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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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出未交增值税”:
- 它是“应交增值税”下的一个明细科目,不是用来直接核算最终结果的;
- 可以用它做中间过渡,但不能作为最终结转目标;
- 一般做法是:先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结转进项和销项,再转入“未交增值税”,但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直接一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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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例分录(使用“转出未交增值税”):
```text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7332.8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319.8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332.85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319.88
```
👉 然后将“转出未交增值税”余额清零(即转入“未交增值税”):
```text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215.1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4215.11
```
⚠️ 注意:这样会多一步,且“转出未交增值税”期末必须清零,否则影响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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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
| 项目 | 是否可用 |
|------|----------|
| 使用“转出未交增值税”作过渡 | ✅ 可以,但非必要 |
| 每月清零该科目 | ✅ 必须清零,保持账面干净 |
| 用它反映应退税款 | ❌ 不行,应看“未交增值税”余额 |
📌 最终结论:
👉 可以使用“转出未交增值税”作为过渡科目,但最终必须全部转入“未交增值税”,并确保其每月清零。台账应以“未交增值税”余额为准,反映真实应补/应退税额。
曦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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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老师
09月23日
不可以,不能用“转出未交增值税”来结平,它不是用来做最终核算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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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所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是一个 过渡性明细科目,用于将“应交增值税”下的进项、销项等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但它本身 不能作为结转预缴或计算应退税款的依据。
你如果直接借记“转出未交增值税”去结平,会导致账务逻辑混乱,无法真实反映“未交增值税”的实际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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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做法:
你应该通过以下三步完成结转:
1. 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332.8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332.85
2. 结转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319.88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319.88
3. 结转已预交增值税(可抵扣)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97.86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79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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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结果:
> 未交增值税余额 = 7332.85 - 2319.88 - 797.86 = 4215.11 元(贷方) → 表示 应补税
👉 如果你希望体现“应退税款”,那必须是“未交增值税”为借方余额。比如:
- 进项 > 销项 + 预交 → 未交增值税为借方 → 应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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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台账:
你登记的“未交增值税”台账,应该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准,而不是“转出未交增值税”这个中间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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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论:
> ❌ 不要用“转出未交增值税”去结平,会混淆账务逻辑;
> ✅ 必须用“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汇总所有差额,才能正确反映应补/应退税款,与台账一致。
曦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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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老师
09月23日
是的,“未交增值税” 是用来结转当期应交增值税的汇总科目,不是直接用它来抵扣进项或销项,而是通过以下逻辑:
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科目下设明细(如进项、销项、转出未交等),期末将这些明细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
2. 预交增值税 是企业已预缴但尚未抵扣的税款,属于“待抵扣”性质,需在本期抵减应交额。
所以您原分录中的处理有误,正确做法是:
✅ 正确流程:
- 结转进项: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332.8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332.85
- 结转销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319.88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319.88
- 结转预交税(即把已预交的税款转入未交,用于抵减):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97.86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797.86
👉 最终“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 = 7332.85 - 2319.88 - 797.86 = 4215.11元,表示本期应补缴增值税。
📌 总结:
✔️ “预交增值税”不是已经缴纳完毕的税款,而是“已预缴、可抵扣”的金额,必须结转到“未交增值税”中抵减。
✔️ “未交增值税”是最终反映应补/应退税款的科目,不直接参与进项销项计算,而是作为过渡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