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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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文老师
08月22日
是的,这样写主要是为了更清晰地反映实际缴纳税款的情况。"已交税金"表明这是企业实际缴纳的税款,而不仅仅是未交状态。两种写法本质上都是记录增值税的缴纳,但“已交税金”更强调实际支付的行为。
木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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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文老师
08月22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交税金”科目用于记录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这样写表示企业本月实际缴纳了上月的增值税,金额为369,814.84元。这种方式能更清晰地反映实际缴纳税款的情况。
杨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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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师
08月11日
这种操作确实存在税务风险,不符合“四流一致”的要求。发票应开给实际付款方,即平安银行的委托计划。建议按合规方式处理,避免潜在的税务问题。
杨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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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师
08月11日
那是违规做法,存在税务风险。合规要求合同、发票、资金流及收货方必须统一,不能随意变通。请勿效仿,严守财税法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