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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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文老师
07月29日
月度汇率用于当月交易折算(如利润表项目),年度汇率用于全年汇总分析。常规操作:日常核算用月度数据,年报调整时才用年度均值。建议优先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确保准确性。
竹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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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文老师
07月29日
是的,李总月薪2万元(无社保公积金),应纳税所得额=20000−5000=15000元,对应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个税=(15000×20%)−1410=1590元。
竹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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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文老师
07月29日
不客气!有其他财税问题随时问我,祝你工作顺利~ 😊
竹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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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文老师
07月29日
月工资1万元(已扣五险一金),应纳税所得额=10000−5000=5000元,适用3%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需缴纳个税 150元。
竹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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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文老师
07月29日
若将入职日期提前至本月1日,则全额计税;若实际非月初入职,需按实际工作天数折算当月应纳税所得额(如半月入职则工资÷2计入),税额相应减少。
杨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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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师
07月16日
针对企业申报印花税时税源错误的问题,以下是我的分析和建议:
---
### 1. 之前的印花税能否退还?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的规定:
- 已缴纳的印花税原则上不予退还,除非应税凭证所列金额发生变更(如合同金额减少),且纳税人在原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抵缴。
- 若企业已按买卖合同申报并缴税,但实际部分合同属于保险合同,这种情况属于税目适用错误,而非合同金额变更,因此已缴纳的税款通常无法直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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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何更正错误并补缴税款?
#### (1)下期申报时直接补缴保险合同的印花税
- 操作步骤:
1.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模块。
2. 在【税源采集】中新增保险合同的税源信息,填写合同金额、税率(财产保险合同税率为千分之一)等。
3. 提交申报并缴纳税款。
- 注意事项:
- 保险合同的税款所属期需与合同书立日期一致(按次申报)或按企业申报周期(如按季、按年)填报。
- 买卖合同与保险合同需分开采集税源,避免混合申报。
#### (2)对前期错误税源进行更正(可选)
- 若需调整前期已申报的买卖合同税源(如剔除保险合同部分):
1. 在电子税务局中找到原申报记录,选择“更正申报”。
2. 修改买卖合同的税源金额(扣除保险合同对应的部分),系统会自动计算多缴的税款。
3. 更正后,补缴保险合同的印花税。
- 注意:更正申报需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逾期可能无法调整。
---
### 3. 预防未来错误的建议
- 明确税目分类:
- 买卖合同:适用于商品或服务交易(如采购、销售合同)。
- 财产保险合同:适用于保险费用(如车险、财产综合险等)。
- 建立税源登记台账:
- 每份应税合同签订后,及时记录合同类型、金额、税率等信息,避免混淆。
- 定期核对税源信息:
- 在申报前检查税源采集数据,确保税目、金额、所属期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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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
- 已缴纳的买卖合同印花税无法退还,但可以通过更正申报调整金额(需在规定期限内)。
- 保险合同的印花税需在下期单独补缴,确保税源分类准确。
- 未来需加强税源管理,避免类似错误。
如有进一步问题,可联系当地税务机关或参考电子税务局的操作指引。
杨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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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师
07月08日
在供应商尚未开具进项发票的情况下,你需要根据实际支付的货款进行挂账处理,并暂估应付账款和进项成本。以下是具体的分录处理方式:
---
### 1. 支付货款时的挂账处理
支付货款时,银行回单是你付款的凭证,但由于尚未收到进项发票,无法确认具体的进项税额和应付账款金额。此时,你可以将支付的货款暂挂到“应付账款”科目,并备注清楚是暂估款项。
#### 分录:
```
借:应付账款——XX供应商(暂估)
贷:银行存款
```
说明:
- “应付账款——XX供应商(暂估)”科目用于暂估应付给供应商的货款。
- 如果支付的货款包含增值税,但尚未收到发票,可以暂不确认进项税额,全部挂到“应付账款”中。
---
### 2. 暂估进项成本和应付账款
在月末或期末,如果供应商仍未开具发票,但你需要暂估进项成本和应付账款,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或历史交易数据进行暂估。
#### 分录:
```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暂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暂估)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暂估)
```
说明:
- “库存商品/原材料(暂估)”科目用于暂估采购的商品或原材料成本。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暂估)”科目用于暂估进项税额(如果合同或历史数据可以确定税额)。
- “应付账款——XX供应商(暂估)”科目用于暂估应付给供应商的款项。
注意:
- 暂估的金额应尽量准确,避免与最终发票金额差异过大。
- 暂估的分录应在收到发票后冲回,并重新按照发票金额入账。
---
### 3. 收到发票后的处理
当供应商开具发票后,你需要冲回暂估的分录,并按照发票金额重新入账。
#### (1)冲回暂估分录:
```
借:应付账款——XX供应商(暂估)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暂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暂估)
```
#### (2)按照发票金额重新入账:
```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
说明:
- 冲回暂估分录时,金额应与暂估时的金额一致。
- 按照发票金额重新入账时,需根据发票内容确认库存商品、进项税额和应付账款的金额。
---
### 4. 总结
- 支付货款时:挂账到“应付账款——XX供应商(暂估)”。
- 暂估进项成本和应付账款:根据暂估金额确认库存商品、进项税额和应付账款。
- 收到发票后:冲回暂估分录,并按照发票金额重新入账。
注意事项:
- 暂估的金额应尽量准确,避免与最终发票金额差异过大。
- 暂估的分录应在收到发票后及时冲回,并重新按照发票金额入账。
- 如果暂估金额与发票金额差异较大,需调整相关科目,并在税务申报时注意处理。
如果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
杨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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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师
07月08日
出口外贸业务的运费发票不能参与勾选抵扣。以下是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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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政策依据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服务(如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属于增值税免税或退税项目(具体分为免税不退税、免抵退税等情形),其对应的运费属于“用于免税项目”,因此相关进项税额不可抵扣。
---
### 2. 特殊情况说明
- 生产企业出口: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政策,其运费进项税额可以参与抵扣(需符合条件),但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退税政策与生产企业不同,属于“免税不退税”或“免抵退税”,运费进项税不可抵扣。
- 混合销售情况:如果工厂销售货物时包运,且开具合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服务),则运输部分可随货物一起办理退税;但如果是外贸企业自行采购运输服务,单独取得的运费专票不可抵扣。
---
### 3. 实务处理建议
- 不可抵扣的运费专票:
仍需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认证或勾选,避免形成“滞留票”。认证后需在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35栏(其他发票)填写,并在26、27、28栏次反映转出进项税额。
- 开票优化:若已知运费不可抵扣,可要求运输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减少税务处理复杂度。
---
### 4. 总结
外贸企业出口业务涉及的运费发票不可参与抵扣,需根据实际业务性质(免税/退税)判断是否属于不得抵扣范围。若已取得专票,需按时认证并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避免税务风险。
如有进一步疑问,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以获取具体操作指导。
杨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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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师
07月08日
印花税是否需要计提,取决于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会计处理习惯。以下是两种常见情况的处理方法:
---
### 1. 印花税不需要计提(直接缴纳)
如果印花税金额较小或发生频率较低,企业通常在实际缴纳时直接计入相关科目,无需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计提。
#### 会计分录:
```
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
#### 说明:
- 印花税直接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反映在当期费用中。
- 适用于金额较小或按次缴纳的印花税(如定额贴花的营业账簿、产权许可证照等)。
---
### 2. 印花税需要计提(先计提后缴纳)
如果印花税金额较大或需要按月/季度计提(如根据合同金额计算的购销合同印花税),企业可以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进行计提。
#### (1)计提印花税:
```
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
#### (2)实际缴纳时:
```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
#### 说明:
- 计提时通过“应交税费”科目反映应缴未缴的税款。
- 实际缴纳时冲减“应交税费”科目。
- 适用于金额较大或需要分期计提的印花税(如按合同金额计算的购销合同印花税)。
---
### 3. 特殊情况处理
#### (1)购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印花税:
- 购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缴纳的印花税,应计入资产成本,无需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
- 会计分录:
```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含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
#### (2)采购环节的印花税:
- 采购商品或原材料时缴纳的印花税,应计入采购成本。
- 会计分录:
```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含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
---
### 4. 总结
- 是否计提:根据金额大小和企业管理需求决定。金额较小或按次缴纳的印花税,可直接计入“税金及附加”;金额较大或需要分期计提的印花税,可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计提。
- 科目选择:
- 一般印花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 购入资产或采购环节的印花税:计入资产成本或采购成本。
- 实务建议:如果企业印花税发生频率较高或金额较大,建议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计提,以便更准确地反映税务负债和费用匹配原则。
如果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
杨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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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师
07月08日
如果本月的附加税是用上上个月缴纳的附加税抵掉的,说明之前多交的附加税已经挂在账上(比如在“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科目的借方),本月通过抵减的方式冲减了这部分多交的税款。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方式:
---
### 1. 处理多交税款的抵减(增值税部分)
多交的增值税已经通过抵欠成功,用多交的税款抵扣了本月应交的增值税。分录如下: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8,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8,000
```
---
### 2. 处理本月应交增值税
本月应交增值税10,000元,由于多交的8,000元已经抵减,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10,000 - 8,000 = 2,000元。但因为增值税也通过抵欠处理,不需要实际缴纳银行存款,所以分录如下: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10,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8,000
```
---
### 3. 处理附加税
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的。本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是2,000元,因此附加税为:
- 城建税:2,000 × 7% = 140元
- 教育费附加:2,000 × 3% = 60元
- 地方教育附加:2,000 × 2% = 40元
合计:140 + 60 + 40 = 240元
由于附加税是通过抵减上上个月多交的附加税实现的,不需要实际缴纳银行存款,而是直接冲减之前多交的附加税。分录如下:
#### (1)计提附加税:
```
借:税金及附加 24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
```
#### (2)冲减多交的附加税: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40
```
---
### 4. 总结完整的分录
#### (1)抵减多交税款(增值税部分):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8,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8,000
```
#### (2)计提本月增值税: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10,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8,000
```
#### (3)计提附加税:
```
借:税金及附加 24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
```
#### (4)冲减多交的附加税: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40
```
---
### 5. 注意事项
1. 抵减科目的选择:
- 如果账上没有“抵欠税额”科目,可以直接通过“已交税金”科目冲减多交的附加税。
- 如果需要更准确地反映抵欠情况,可以增设“抵欠税额”科目,或者在备注中说明。
2. 附加税的冲减:
- 本月附加税是通过冲减上上个月多交的附加税实现的,因此不需要实际缴纳银行存款。
- 冲减时,直接减少“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和“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科目的余额。
3. 科目清晰:
- 确保“未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和“抵欠税额”科目清晰反映本月的税务情况,避免混淆。
如果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
杨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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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师
07月08日
是的,如果账上没有“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抵欠税额)”科目,且之前缴纳附加税时记在借方,这个月可以通过反方向冲减附加税来处理。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方式:
---
### 1. 处理多交税款的抵减(增值税部分)
多交的增值税已经通过抵欠成功,用多交的税款抵扣了本月应交的增值税。分录如下: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8,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8,000
```
---
### 2. 处理本月应交增值税
本月应交增值税10,000元,由于多交的8,000元已经抵减,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10,000 - 8,000 = 2,000元。但因为增值税也通过抵欠处理,不需要实际缴纳银行存款,所以分录如下: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10,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8,000
```
---
### 3. 处理附加税
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的。本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是2,000元,因此附加税为:
- 城建税:2,000 × 7% = 140元
- 教育费附加:2,000 × 3% = 60元
- 地方教育附加:2,000 × 2% = 40元
合计:140 + 60 + 40 = 240元
由于附加税也通过抵欠处理,不需要实际缴纳银行存款,而是用之前多交的附加税进行冲减。分录如下:
#### (1)计提附加税:
```
借:税金及附加 24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
```
#### (2)冲减多交的附加税: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40
```
---
### 4. 总结完整的分录
#### (1)抵减多交税款(增值税部分):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8,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8,000
```
#### (2)计提本月增值税: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10,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8,000
```
#### (3)计提附加税:
```
借:税金及附加 24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
```
#### (4)冲减多交的附加税: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40
```
---
### 5. 注意事项
1. 抵欠科目的使用:
- 如果账上没有“抵欠税额”科目,可以直接通过“已交税金”科目处理。
- 如果需要更准确地反映抵欠情况,可以增设“抵欠税额”科目,或者在备注中说明。
2. 附加税的冲减:
- 本月附加税是通过冲减之前多交的附加税实现的,因此不需要实际缴纳银行存款。
- 冲减时,直接减少“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和“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科目的余额。
3. 科目清晰:
- 确保“未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和“抵欠税额”科目清晰反映本月的税务情况,避免混淆。
如果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
杨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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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师
07月08日
明白了!如果账上没有“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抵欠税额)”科目,那么可以通过反方向冲减之前多交的附加税来处理。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方式:
---
### 1. 处理多交税款的抵减(增值税部分)
多交的增值税已经通过抵欠成功,用多交的税款抵扣了本月应交的增值税。分录如下: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8,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8,000
```
---
### 2. 处理本月应交增值税
本月应交增值税10,000元,由于多交的8,000元已经抵减,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10,000 - 8,000 = 2,000元。但因为增值税也通过抵欠处理,不需要实际缴纳银行存款,所以分录如下: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10,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8,000
```
说明:
- 如果税务系统或财务软件中没有“抵欠税额”科目,可以直接在“已交税金”科目中反映,或者通过“营业外收入”处理(具体根据当地税务政策和企业会计政策)。
---
### 3. 处理附加税
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的。本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是2,000元,因此附加税为:
- 城建税:2,000 × 7% = 140元
- 教育费附加:2,000 × 3% = 60元
- 地方教育附加:2,000 × 2% = 40元
合计:140 + 60 + 40 = 240元
由于附加税也通过抵欠处理,不需要实际缴纳银行存款,而是用之前多交的附加税进行冲减。分录如下:
#### (1)计提附加税:
```
借:税金及附加 24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
```
#### (2)冲减多交的附加税: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40
```
说明:
- 如果账上没有“抵欠税额”科目,可以直接通过“已交税金”科目冲减多交的附加税。
- 冲减时,直接减少“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和“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科目的余额,同时减少“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
---
### 4. 总结完整的分录
#### (1)抵减多交税款(增值税部分):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8,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8,000
```
#### (2)计提本月增值税: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10,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8,000
```
#### (3)计提附加税:
```
借:税金及附加 24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
```
#### (4)冲减多交的附加税: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40
```
---
### 5. 注意事项
1. 抵欠科目的使用:
- 如果账上没有“抵欠税额”科目,可以直接通过“已交税金”科目处理。
- 如果需要更准确地反映抵欠情况,可以增设“抵欠税额”科目,或者在备注中说明。
2. 附加税的冲减:
- 本月附加税是通过冲减之前多交的附加税实现的,因此不需要实际缴纳银行存款。
- 冲减时,直接减少“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和“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科目的余额。
3. 科目清晰:
- 确保“未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和“抵欠税额”科目清晰反映本月的税务情况,避免混淆。
如果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
杨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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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师
07月08日
明白了!既然之前已经缴纳了附加税,并且本月通过抵欠的方式直接冲减了之前多交的附加税,那么本月不需要实际缴纳附加税,而是将之前多交的附加税进行冲减。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方式:
---
### 1. 处理多交税款的抵减(增值税部分)
多交的增值税已经通过抵欠成功,用多交的税款抵扣了本月应交的增值税。分录如下: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8,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8,000
```
---
### 2. 处理本月应交增值税
本月应交增值税10,000元,由于多交的8,000元已经抵减,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10,000 - 8,000 = 2,000元。但因为增值税也通过抵欠处理,不需要实际缴纳银行存款,所以分录如下: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10,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抵欠税额) 8,000
```
---
### 3. 处理附加税
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的。本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是2,000元,因此附加税为:
- 城建税:2,000 × 7% = 140元
- 教育费附加:2,000 × 3% = 60元
- 地方教育附加:2,000 × 2% = 40元
合计:140 + 60 + 40 = 240元
由于附加税也通过抵欠处理,不需要实际缴纳银行存款,而是用之前多交的附加税进行冲减。分录如下:
#### (1)计提附加税:
```
借:税金及附加 24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
```
#### (2)冲减多交的附加税: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抵欠税额) 240
```
---
### 4. 总结完整的分录
#### (1)抵减多交税款(增值税部分):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8,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8,000
```
#### (2)计提本月增值税: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10,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抵欠税额) 8,000
```
#### (3)计提附加税:
```
借:税金及附加 24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
```
#### (4)冲减多交的附加税: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抵欠税额) 240
```
---
### 5. 注意事项
1. 抵欠科目的使用:
- 如果税务系统或财务软件中有专门的“抵欠税额”科目,可以直接使用。
- 如果没有,可以通过“已交税金”科目处理,或者通过“营业外收入”反映抵欠的收益。
2. 附加税的冲减:
- 本月附加税是通过冲减之前多交的附加税实现的,因此不需要实际缴纳银行存款。
- 冲减时,直接减少“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和“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科目的余额。
3. 科目清晰:
- 确保“未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和“抵欠税额”科目清晰反映本月的税务情况,避免混淆。
如果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
杨阳老师
回复
杨**师
07月08日
明白了!既然附加税也通过抵欠处理,不需要实际缴纳银行存款,而是用多交的税款抵扣,那么分录需要调整。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方式:
---
### 1. 处理多交税款的抵减(增值税部分)
多交的增值税已经通过抵欠成功,用多交的税款抵扣了本月应交的增值税。分录如下: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8,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8,000
```
---
### 2. 处理本月应交增值税
本月应交增值税10,000元,由于多交的8,000元已经抵减,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10,000 - 8,000 = 2,000元。但因为增值税也通过抵欠处理,不需要实际缴纳银行存款,所以分录如下: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10,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抵欠税额) 8,000
```
说明:
- 如果税务系统或财务软件中没有“抵欠税额”科目,可以直接在“已交税金”科目中反映,或者通过“营业外收入”处理(具体根据当地税务政策和企业会计政策)。
---
### 3. 处理附加税
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的。本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是2,000元,因此附加税为:
- 城建税:2,000 × 7% = 140元
- 教育费附加:2,000 × 3% = 60元
- 地方教育附加:2,000 × 2% = 40元
合计:140 + 60 + 40 = 240元
由于附加税也通过抵欠处理,不需要实际缴纳银行存款,而是用多交的附加税抵扣。分录如下:
#### (1)计提附加税:
```
借:税金及附加 24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
```
#### (2)抵减附加税: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抵欠税额) 240
```
说明:
- 如果税务系统或财务软件中没有“抵欠税额”科目,可以直接在“已交税金”科目中反映,或者通过“营业外收入”处理(具体根据当地税务政策和企业会计政策)。
---
### 4. 总结完整的分录
#### (1)抵减多交税款(增值税部分):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8,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8,000
```
#### (2)计提本月增值税: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10,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抵欠税额) 8,000
```
#### (3)计提附加税:
```
借:税金及附加 24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
```
#### (4)抵减附加税: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抵欠税额) 240
```
---
### 5. 注意事项
1. 抵欠科目的使用:
- 如果税务系统或财务软件中有专门的“抵欠税额”科目,可以直接使用。
- 如果没有,可以通过“已交税金”科目处理,或者通过“营业外收入”反映抵欠的收益。
2. 附加税的计算:
- 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的,本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是2,000元,因此附加税为240元。
3. 科目清晰:
- 确保“未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和“抵欠税额”科目清晰反映本月的税务情况,避免混淆。
如果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
杨阳老师
回复
杨**师
07月08日
明白了,你们公司之前增值税一直挂在“已交税金”科目,你调整后转入了“未交增值税”科目,并且发现了多交的税款,现在通过抵欠成功。这种情况下,会计分录需要清晰反映多交税款的抵减和本月应交税费的处理。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方式:
---
### 1. 处理多交税款的抵减
多交的税款已经通过抵欠成功,相当于用多交的税款抵扣了本月应交的增值税。你需要将多交的税款从“已交税金”科目转出,并确认抵减。
#### 分录: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8,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8,000
```
说明:
- 通过这个分录,将多交的8,000元从“已交税金”科目转到“未交增值税”科目,表示用多交的税款抵扣了本月应交的增值税。
---
### 2. 处理本月应交增值税
本月应交增值税10,000元,由于多交的8,000元已经抵减,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10,000 - 8,000 = 2,000元。
#### 分录: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10,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000
银行存款 2,000
```
说明:
- 这个分录表示本月计提了10,000元的增值税,其中2,000元通过银行存款实际缴纳,剩余的8,000元通过多交税款抵减。
---
### 3. 处理附加税
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的。本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是2,000元,因此附加税为:
- 城建税:2,000 × 7% = 140元
- 教育费附加:2,000 × 3% = 60元
- 地方教育附加:2,000 × 2% = 40元
合计:140 + 60 + 40 = 240元
#### 分录:
```
借:税金及附加 24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
```
#### 实际缴纳附加税的分录: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
贷:银行存款 240
```
---
### 4. 总结完整的分录
#### (1)抵减多交税款: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8,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8,000
```
#### (2)计提本月增值税: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10,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000
银行存款 2,000
```
#### (3)计提附加税:
```
借:税金及附加 24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
```
#### (4)缴纳附加税: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
贷:银行存款 240
```
---
### 5. 注意事项
1. 多交税款的抵减:
- 多交的税款已经通过抵欠成功,因此不需要再通过“营业外收入”或其他科目处理,直接通过“未交增值税”和“已交税金”科目调整即可。
2. 附加税的计算:
- 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的,本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是2,000元,因此附加税为240元。
3. 科目清晰:
- 确保“未交增值税”和“已交税金”科目清晰反映本月的税务情况,避免混淆。
如果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
杨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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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师
07月08日
你的思路有些地方需要调整,我来给你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之前多交的税款已经做了分录,借记应交税费相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在要处理本月的纳税情况,需要考虑清楚各税费的计提、抵减以及实际缴纳的关系。
对于增值税部分:
本月应交增值税10000元,由于之前有多交的8000元在“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中,所以本月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是10000 - 8000 = 2000元。这部分的处理是正确的,即在实际缴纳时,从“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中冲减8000元,同时减少“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科目10000元,差额部分通过银行存款支付2000元。
但是对于附加税部分:
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来计算的,本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是2000元,所以附加税应该是2000×附加税税率。你提到的附加税600元可能是之前预提或者计算错误导致的。如果按照正确的方法,本月附加税应该是2000×3%(教育费附加) + 2000×7%(城建税) + 2000×2%(地方教育附加) = 60 + 140 + 40 = 240元。
所以,正确的分录应该是这样的:
### 计提本月税费
- 增值税: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0,000
-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10,000
- 附加税:
- 借:税金及附加 240
-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2000×7%)
-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2000×3%)
-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2000×2%)
### 实际缴纳税费
- 增值税: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10,000
-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8,000
- 银行存款 2,000
- 附加税:
-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
-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60
-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40
- 贷:银行存款 240
这样处理既符合税法规定,又能准确反映企业的税务情况和资金流动。如果之前的附加税预提有误,需要在本月进行调整,确保账务的准确性。
杨阳老师
回复
杨**师
07月07日
哎呀,我刚刚没考虑到增值税的情况,让你困惑了。那咱们再来说说包含增值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一般纳税人抵欠税款涉及增值税和附加税,本来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有2万,实际交1万,这种情况下会计分录要分几步来做。
第一步:计提增值税和附加税
先按照正常的流程计提增值税和附加税。假设增值税是3万元(因为题目说抵欠后附加税交1万,按常见税率比例倒推增值税),附加税是根据增值税计提的,比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这里假设附加税综合税率是10%(实际中要根据当地规定),那么附加税就是3000元。
计提增值税时,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0,000
贷: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30,000
计提附加税时,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3,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800 (假设城建税税率7%,3000×7% = 210,这里按比例计算方便示例)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900 (假设教育费附加3%,3000×3% = 90,按比例计算)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300 (假设地方教育附加2%,3000×2% = 60,按比例计算)
第二步:记录抵欠部分
现在知道总共抵欠了2万元(包括增值税和附加税),其中增值税抵欠部分是2万 - 1万(实际缴纳的附加税对应的增值税部分)。这里有点复杂,我们要先算出抵欠的增值税是多少。
因为附加税是按增值税一定比例征收的,我们可以通过设方程来算。设抵欠的增值税为x,那么抵欠的附加税就是x乘以附加税综合税率。已知抵欠总额是2万,实际缴纳的附加税是1万对应的增值税部分乘以附加税综合税率。
设附加税综合税率为a(这里是10%),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y,那么有:
x + y×a = 20,000 (抵欠总额)
y×a = 10,000 (实际缴纳的附加税)
通过这两个方程可以解出x和y。不过在实际工作中,为了简便,也可以根据经验或者财务系统中的数据来确定抵欠的增值税和附加税的具体金额。
假设我们计算出抵欠的增值税是15,000元,附加税是5,000元。那么记录抵欠部分的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15,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500 (假设抵欠的附加税中城建税占70%,5000×70% = 3500)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1,500 (假设教育费附加占30%,5000×30% = 1500)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1,000 (假设地方教育附加占20%,5000×20% = 1000)
贷:营业外收入 20,000
第三步:实际缴纳部分
实际缴纳的时候,缴纳的1万是附加税,对应的增值税部分已经通过抵欠抵扣了。实际缴纳附加税的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500 (假设实际缴纳的附加税中城建税占70%,10,000×70% = 7000,但这里要对应之前抵欠计算的比例)
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1,500 (假设教育费附加占30%,10,000×30% = 3000,同样对应比例)
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1,000 (假设地方教育附加占20%,10,000×20% = 2000,对应比例)
贷:银行存款 6,000 (这里只是示例,实际金额要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同时,对于增值税部分,由于已经通过抵欠处理,不需要再做额外的分录。
这样,整个包含增值税和附加税的抵欠情况的会计分录就处理完了。不过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根据当地的税收政策、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准确的计算来确定具体的金额和分录。如果企业的财务系统比较完善,也可以通过系统来辅助计算和处理这些复杂的税务问题。要是还有疑问,随时来找我。
杨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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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师
07月16日
分期付款购入的固定资产不属于融资租赁。以下是两者的核心区别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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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有权归属
- 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
企业通过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资产时,所有权在合同签订后即转移给购买方(即使款项未付清)。例如,购买设备时约定分5年支付款项,但设备所有权自交付时已属于企业。
- 融资租赁:
资产所有权在租赁期内归属于出租方,承租方仅拥有使用权。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可能有权以低价购买资产(所有权才转移),但租赁期间所有权始终属于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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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会计处理与法律形式
- 分期付款购入:
- 会计上确认为“固定资产”和“长期应付款”,直接按资产公允价值(或合同价)入账,未确认融资费用作为利息单独核算。
- 法律形式是买卖关系,企业承担的是付款义务,而非租赁义务。
- 融资租赁:
- 会计上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需按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计量,并体现“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即使法律上未转移所有权)。
- 法律形式是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仅享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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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经济实质与风险承担
- 分期付款购入:
- 企业实际承担资产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如折旧、维修等),与所有权匹配。
- 分期付款协议本质是融资行为,目的是缓解一次性支付压力,但最终目标是取得资产所有权。
- 融资租赁:
- 承租方承担资产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如折旧、损坏风险等),但法律所有权仍归出租方,体现“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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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特殊情况的辨析
若分期付款的付款期限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如分5年以上支付),可能被认定为具有融资租赁性质,此时需按现值入账并分摊利息费用。但这种情况仍属于分期付款的范畴,只是会计处理上更接近融资行为,而非法律意义上的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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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
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与融资租赁的核心区别在于所有权归属和法律关系。前者是买卖关系下的分期付款,所有权始终属于购买方;后者是租赁关系,所有权在租赁期内属于出租方。会计处理上,分期付款直接确认固定资产,而融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