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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小规模尽量不要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设三级科目??

为什么小规模尽量不要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设三级科目??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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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小规模纳税人尽量不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三级科目,主要与其增值税核算特点和简化处理需求有关,具体原因如下: 1. 计税方式简单,无需细分明细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按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涉及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分层(如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设置三级科目会增加不必要的核算步骤,反而复杂化。 ​ 2. 纳税申报与账务匹配需求低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仅需填写“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本期应纳税额”等简单项目,账务上只需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一级科目即可清晰反映应缴、已缴税额,无需三级科目辅助核算。 ​ 3. 政策规定与实务惯例 会计准则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核算要求相对简化,实务中通常直接用一级科目处理(如销售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缴纳时借记该科目),三级科目属于冗余设置。 综上,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业务简单,设置三级科目无实际意义,反而会增加核算工作量,因此通常不建议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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