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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抗辩期是什么意思?

抗辩期是什么意思?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0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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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期,是指保险法规定,对于长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签订2年后,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赔,必须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

需要提醒的是,保险法两年不可抗辩期赔付,还有个特殊情况需要排除,那就是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罹患了或罹患过某种重大疾病或者可能引起重大疾病的轻症,不受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保护,仍无法获得理赔。

不可抗辩的作用

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保护,防止保险公司任意以未如实告知为理由,逃避赔偿责任;

或者保险公司已经发现不如实告知,但选择继续收取保费,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则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抗辩,这显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以要对保险公司的这种权利进行限制,在其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起30天内不行使,则权利消灭;但我们很难发现保险公司是否发现了未如实告知,故再设定一个2年的除斥期间,超过两年的,解除权消灭;

又或者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理期待,当保单已经购买两年以上,保单作为一种财产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应当有理由信赖其保单的有效性;

从法理上讲,不可抗辩条款有助于交易的稳定性,有助于鼓励交易。交易时不冒烟的工厂,如果任由保险公司可以在保单承保数年后依然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显然不利于交易的进行,故对其权利进行限制有利于商业之发展;

不可抗辩条款有利于保险公司业务的发展,1930年之前,因为经常有保险公司拒赔,保险业陷入了比较严重的信任危机,从而有一些保险公司发明了不可抗辩条款,通过主动放弃抗辩权的方式赢得客户的信任,1930年,美国正式将不可抗辩条款写入法律。可见,不可抗辩条款也是保险公司的要求。而由此带来的保险公司风险的增加,保险公司是可以通过精算进行合理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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