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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无权代理与滥用代理权的区别

无权代理与滥用代理权的区别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18年07月03日
回答 1
陈陈老师
陈陈老师 回答于2018年07月16日
金牌答疑老师
1、无权代理是根本没有代理权,而滥用代理权是有代理权没有好好的用。无权代理的情况是:(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而滥用代理权的行为主要包括:(1)自己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自己代理。(2)双方代理。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的行为为双方代理。(3)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比如:甲授权乙,以1元/公斤的价格购买100公斤大白菜,而乙以2元/公斤的价格购买了100公斤大白菜,乙就属于超越代理权的情况,属于无权代理。甲授权乙,以1元/公斤的价格购买100公斤大白菜,而乙把自己家的大白菜以1元/公斤的价格出售给甲100公斤,这个就是代理人与自己交易的情况,属于滥用代理权。2、而恶意串通指的是代理人与相对人都是恶意的,合谋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您再理解一下~~祝您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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