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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实操

老师们好,我们公司是小规模,在微信上自主开发了个微信商城,公...

老师们好,我们公司是小规模,在微信上自主开发了个微信商城,公司为了推广发展下线,其中一种经营模式是:公司收推广人3000元,然后公司给推广人派发公司商城的200张600元的消费购物券,推广人再派发给客户用于公司平台购物,我想请问,我司怎么样去确定平台的销售收入是多少?怎么做会计分录?我们实际只收取了推广人的3000元,这个怎么做分录?那么200张600元的券在商城消费要怎么做分录?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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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仅收取推广人3000元,200张600元购物券是“吸引客户消费的工具”,并非实际收入。销售收入需在客户使用购物券时,按3000元对应200张券的比例分摊确认,总实际收入上限为3000元(价税分离后金额)。 二、关键环节会计分录(单位:元,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价税分离) 1. 公司收推广人3000元,派发200张600元购物券 此环节仅收款,不确认收入,需记录“待履行的购物券负债”,同时做备查登记(注明券数量、面值、总权益)。 分录: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预收账款——推广人(购物券) 3000 2. 客户持1张购物券在商城消费(批量使用同理,按单张分摊) - 第一步:计算单张券对应分摊的预收款项 单张分摊金额 = 总预收3000元 ÷ 总券数200张 = 15元/张 ​ - 第二步:价税分离计算收入与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收入 = 15 ÷ (1+3%) ≈ 14.56元 应交增值税 = 15 - 14.56 ≈ 0.44元 ​ - 分录(核心:转销预收,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推广人(购物券) 15 贷:主营业务收入 14.5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44 3. 期末未使用购物券处理 若期末有未使用的券(如剩余50张),对应预收账款 = 50张 × 15元/张 = 750元,无需额外分录,继续挂“预收账款”,待后续客户使用时重复步骤2即可。 三、销售收入确认规则 1. 确认时点:仅当客户实际使用购物券消费时确认,未使用的券不确认收入。 ​ 2. 确认金额:按“单张券分摊的预收额(15元)”价税分离后确认(14.56元/张),而非券面值600元(面值仅为客户消费抵扣额度,不代表公司收入)。 ​ 3. 总额限制:所有券使用完毕后,公司确认的总收入总额约为 200张 × 14.56元/张 ≈ 2912.62元(即3000元价税分离后金额),与实际收款3000元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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