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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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老师
2025年08月11日
计入管理费用的个人社保部分无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因个人承担的社保本质是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属于企业合理支出,准予税前扣除。但需确保账务明细准确区分单位与个人部分,避免混淆。
小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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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老师
2025年08月11日
计提工资必须按应发数(含个人社保部分),这是会计准则要求。虽然个人缴纳的社保不能税前扣除,但企业承担的部分可正常抵扣。个人社保应在发放时代扣代缴,不影响计提基数。
小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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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老师
2025年08月11日
计提工资按应发数(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数为扣除个税及社保后的金额。账务处理需先全额计提,再分别核算代扣项。
竹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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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师
07月30日
是的,重开差额发票必须使用新主体名称及税号开具,原抬头因主体注销已失效。需确保新旧主体法律关系清晰,并在备注栏注明“补开差额”以便核查。
竹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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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师
07月18日
学员你好,关于负债类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填写逻辑,我来帮你明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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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负债类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填写逻辑
是的,负债类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填写逻辑与资产类科目一致,都是时点余额。
1. 负债类科目(如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 填写的是报告期最后一天的余额。例如:
- 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账款”的期末余额是6月30日当天的应付账款余额。
- 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账款”的期末余额是12月31日当天的应付账款余额。
2.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如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等)
- 填写的也是报告期最后一天的余额。例如:
- 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期末余额是6月30日当天的未分配利润余额。
- 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期末余额是12月31日当天的未分配利润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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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未分配利润”的特别说明
“未分配利润”是一个累计数,但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填写仍然是时点余额,具体逻辑如下:
1. 年初余额
- 直接抄上年度期末余额。例如:
- 2025年年初的“未分配利润” = 2024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
2. 期末余额
- 是年初余额加上本年度净利润(或减去亏损),再考虑利润分配(如分红、提取盈余公积等)后的结果。
- 例如:
- 2025年6月30日的“未分配利润” = 2025年年初余额 +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净利润 - 期间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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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总结
1. 所有科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期末余额都是时点余额,反映的是报告期最后一天的科目余额。
2. 年初余额直接抄上年度期末余额,无需追溯更早年度。
3. 未分配利润虽然是累计数,但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填写仍然是时点余额,计算逻辑为: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本期净利润 - 本期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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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注意事项
1. 不要混淆时点数和期间数:
- 资产负债表是时点报表,所有科目的期末余额都是某一天的数据(如6月30日、12月31日)。
- 利润表是期间报表,反映的是一段期间的经营成果(如1月1日至6月30日)。
2. 数据来源:
- 负债类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取自总账科目的余额,与资产类科目一致。
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发具体案例或数据,我帮你进一步分析! 😊
竹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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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师
07月17日
学员你好,关于编制季度资产负债表时“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和年初余额问题,我来帮你理清楚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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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季度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
你的理解基本正确,但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1. 季度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是时点数
- 第二季度的“期末余额”是6月30日的货币资金余额。
- 第三季度的“期末余额”是9月30日的货币资金余额。
2. 季度之间的逻辑关系
- 第二季度的期末余额(6月30日) + 第三季度的发生额(7月1日至9月30日) = 第三季度的期末余额(9月30日)。
- 这种逻辑是正确的,因为第三季度的期末余额是在第二季度期末余额的基础上,加上第三季度的增减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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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年度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
你的理解完全正确!以下是关键点:
1. 年度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直接抄上年度期末余额
- 例如:编制2025年的资产负债表时,“年初余额”直接抄2024年12月31日的期末余额,不需要再追溯到2023年的数据。
- 同理,2026年的“年初余额”直接抄2025年12月31日的期末余额。
2. 年初余额与上年度无关
- 年初余额只与上年度的期末余额相关,与更早年度的数据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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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总结
1. 季度资产负债表:
- 期末余额是季末时点的余额(如6月30日、9月30日)。
- 季度之间通过发生额衔接,逻辑正确。
2. 年度资产负债表:
- 年初余额直接抄上年度期末余额,无需追溯更早年度。
- 例如:2025年年初余额 = 2024年期末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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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注意事项
1. 时点数 vs 期间数:
- 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都是时点数(某一天的数据)。
- 发生额是期间数(从年初到季末或年末的累计变动)。
2. 数据来源:
- 季度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直接取自总账科目(如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季末余额。
- 年度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直接取自上年度期末余额。
3. 连续性:
- 无论是季度还是年度,资产负债表的数据都是连续的,上一期间的期末余额就是下一期间的年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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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发具体案例或数据,我帮你进一步分析! 😊
竹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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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师
07月17日
学员你好,关于填资产负债表时货币资金的计算问题,我来帮你理清楚逻辑。
### 一、你的理解需要修正
你提到的“年初余额 + 6月30日这天账户里货币资金的余额”或“年初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并不正确。以下是关键原因:
1. 年初余额 ≠ 累计发生额
年初余额是上一年度的期末余额(即2024年12月31日的货币资金余额),而不是本年度的累计发生额。
2.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本期增减净额
正确的公式是: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其中:
- 本期增加额:从年初到6月30日期间货币资金的增加总额(如收入、借款等)。
- 本期减少额:从年初到6月30日期间货币资金的减少总额(如支出、还款等)。
3. “6月30日这天账户里货币资金的余额”是一个时点数
这个时点数已经包含了从年初到6月30日的所有增减变动,因此不需要再与年初余额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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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正确填写方法
以2025年6月30日的货币资金为例:
1. 年初余额:2024年12月31日的货币资金余额(直接从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抄过来)。
2. 本期增减净额: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货币资金的增加额减去减少额。
3.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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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举例说明
假设:
- 2024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年初余额):100,000元。
-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货币资金增加额(如收入、借款):50,000元。
- 货币资金减少额(如支出、还款):30,000元。
则:
- 期末余额 = 100,000 + 50,000 - 30,000 = 1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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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注意事项
1. 不要混淆时点数和期间数:
- 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都是时点数(某一天的数据)。
- 本期增减额是期间数(从年初到期末的累计发生额)。
2. 直接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写:
在实际工作中,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通常直接根据总账科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余额加总填写,而不是通过公式计算。
3. 核对银行对账单:
填写货币资金时,务必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避免账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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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发具体数据或案例,我帮你进一步分析! 😊
竹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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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师
07月30日
对方已注销的情况下,物业无法直接对普票进行部分红冲。通常需全额冲红或与税务机关沟通特殊处理,因注销企业丧失主体资格,发票管理系统可能限制单方操作。建议联系主管税务局备案并提交证明文件后操作。
竹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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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师
07月30日
若原公司已注销,无法直接对其做发票红冲。建议按“无法认证抵扣”情形申报异常凭证,并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备案处理。
淼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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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师
07月17日
学员啊,个体工商户一个月开票能否超过10万得看具体情况。
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含10万)是免征增值税的,通常开票限额也就在10万左右。但要是超过这个限额,那就得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了,不过也不是绝对不能开票超过10万,只是不能享受免税政策,得正常纳税。
还有些特殊情况,比如某些特定行业,像餐饮、住宿等,可能会根据当地税收政策和实际经营情况,有不同的规定,开票限额可能会高些。
另外,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开票限额就没有固定标准了,会根据其经营规模、行业特点等因素由税务机关核定,但得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计税方法申报纳税。
总之呢,具体能不能开票超过10万,得看你的纳税身份、所属行业以及当地的税收政策,最好去咨询下当地税务机关,他们会给你准确答复的。
小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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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老师
2025年08月11日
补做计提分录: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水利基金”;因税款已缴,再冲减应交税费,借记该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同步在申报表中更正体现计提数据,确保账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