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问答 > 行业实操

行业实操

老师,我合作社开出技术服务发票给XX局,XX局给钱给我合作社,我...

老师,我合作社开出技术服务发票给XX局,XX局给钱给我合作社,我做的是收入对不对?但我老板当年有开一张1.3万的资料印刷费,其他的餐费授课费住宿费等没有发票,我个人觉得不是专项专款,是我们的收入XX局请我合作社代理,1.3万发票印刷资料费可以跟我们开的9.6万技术服务发票附在一起做账但金额不记账。这样不知对不对?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8月19日
回答 1
1. 收入确认正确:向XX局开具技术服务发票并收款,应作为合作社的收入入账。 2. 费用处理合规性存疑:①印刷费若与该项目直接相关(如制作技术资料),需同步计入成本;②餐费、住宿等无票支出不得列支,更不可隐匿不记账。建议补开发票或调整账务,确保收支匹配、凭证完整。 3. 税务风险提示:未取得合法凭证的费用不得税前扣除,可能引发稽查风险。
更多
0
讨论
8月报税还有 0
0/9)
发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