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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飞机票报销时,发票和行程单的具体作用是怎样的?如果只使...

老师,飞机票报销时,发票和行程单的具体作用是怎样的?如果只使用发票或行程单可以正常费用扣除、进项税抵减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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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票报销时,发票和行程单的具体作用及能否正常进行费用扣除、进项税抵减如下: 发票:通常是指增值税发票,由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开具,属于增值税普通发票,主要用于财务报销和税务处理。其主要记录交易和税额,不包含行程信息,名称通常为 “经济代理服务 — 代订机票费”,不符合增值税发票进项抵扣要求,只能用于报销,不能用于进项税额的抵扣。 行程单: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纳入税务机关发票管理的付款及报销凭证。它不仅具备完整的旅客行程信息,如航班号、舱位等级、起飞时间等,是旅客行程的直接记录,还可以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依据。根据相关规定,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票价 + 燃油附加费)÷(1+9%)×9%。 因此,只使用发票可以进行费用扣除,但不能进行进项税抵减;而只使用行程单,若行程单符合规定,既可以正常进行费用扣除,也可以进行进项税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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