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减以前收入导致本月收入为负数时,报税方式如下:
1. 增值税申报: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的“未开具发票”栏填报负数以冲减原销售额,同时当期开具的发票如实填入对应栏次;若因销售退货等产生负数且附表一无法填负,则暂报“0”,后期有正数时再冲减;
2. 所得税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若首次确认收入时已计入应税所得,后期调整无需重复计税。
特殊情形如差额纳税或预缴税款出现负差,可按政策规定结转下期抵减。建议重大金额操作前咨询税务机关。
冲减以前收入导致本月收入为负数时,报税方式如下:
1. 增值税申报: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的“未开具发票”栏填报负数以冲减原销售额,同时当期开具的发票如实填入对应栏次;若因销售退货等产生负数且附表一无法填负,则暂报“0”,后期有正数时再冲减;
2. 所得税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若首次确认收入时已计入应税所得,后期调整无需重复计税。
特殊情形如差额纳税或预缴税款出现负差,可按政策规定结转下期抵减。建议重大金额操作前咨询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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