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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筑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异地施工的预缴事项,我是小规模纳税人,假如我当月在同一经营地开票超10万但没有超30用不用预缴增值税呢?小规模免预缴的政策是月小于10,季度小于30;还是说只是月小于30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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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老会计。关于你问的建筑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异地施工预缴的问题,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季度未超过30万)可免预缴增值税,这是现行政策。具体分析如下: 1. 政策依据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小规模纳税人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未超过30万元),当期无需预缴增值税。 - 该政策明确以“月销售额10万”和“季度销售额30万”为免税门槛,且两者是并列关系(即月度或季度分别判断),并非“月小于30万”的模糊标准。 2. 你的具体情况分析 - 你提到“当月在同一经营地开票超10万但未超30万”,需注意两点: - 判断维度:政策以“月销售额10万”为免预缴标准,而非“季度30万”。即使你当月开票超过10万但未达30万,仍需按月判断是否触发预缴义务。 - 例外情形:若你属于按季度申报的纳税人,且当季在预缴地累计销售额未超过30万,则无需预缴;但若按月度判断(如当地要求月度预缴),则超过10万时仍需预缴。 3. 建议操作 - 确认申报周期:先明确你是按月度还是季度申报增值税。若为月度申报,则当月超过10万需预缴;若为季度申报,需累计计算当季销售额是否超过30万。 - 关注政策时效:2023年1号公告目前仍有效(截至2025年6月),但需留意后续政策调整。历史上类似政策曾阶段性执行(如2022年暂停预缴),建议定期核对最新文件。 4. 补充提醒 - 预缴义务与免税政策可能叠加。例如,即使未达到免预缴标准,若符合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条件(如月销售≤10万,季度≤30万),仍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但需单独判断。 - 跨区域经营时,不同预缴地的政策执行需一致,建议留存完税证明或免税备案材料以备核查。 总结:你的问题核心在于判断标准是“月10万”还是“季度30万”。根据现行政策,免预缴的标准是月销售额≤10万或季度销售额≤30万,两者独立适用,需根据你的申报周期对应判断。若当月开票超过10万,即使季度未超30万,仍需按月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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