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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程款发票,在增值税纳税表主表的栏2和栏3还用手工填数吗?

开工程款发票,在增值税纳税表主表的栏2和栏3还用手工填数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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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程款发票时,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的栏2和栏3通常不需要手工填数,具体分析如下: 1. 栏2“应税货物销售额” - 一般情况:工程款主要涉及的是建筑服务,而非货物销售。如果企业单纯开具工程款发票,且业务中不存在货物销售的情况,那么栏2“应税货物销售额”应保持为空,无需手工填写数据。因为该栏次是用于统计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而工程款不属于货物销售范畴。 - 特殊情况:若企业在开具工程款发票的同时,还发生了与工程相关的货物销售业务,并且这些货物销售业务需要在本张申报表中申报,那么就需要将货物销售的金额填入栏2。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且需根据实际业务准确判断是否属于栏2的填报范围。 2. 栏3“应税劳务销售额” - 一般情况:这里的“应税劳务”通常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与建筑服务是不同的应税项目。所以,对于单纯的工程款发票,栏3“应税劳务销售额”一般也是无需填写的。 - 特殊情况:如果企业除了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工程款发票外,还提供了符合“应税劳务”定义的加工、修理修配等劳务,并且在同一张申报表中申报,那么就需要在栏3中填写相应的劳务销售额。但在实际业务中,这种情况较少见,需要仔细区分不同业务的性质和应税项目。 总之,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要准确理解各栏次的含义和填报要求,根据企业的实际业务情况如实填写,避免因错误填写而导致税务风险。如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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