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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上个月工资工资表应发的金额是30000元,但是实际只发了450...

老师,上个月工资工资表应发的金额是30000元,但是实际只发了4500元,请问申报个税应该申报多少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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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工资个税申报时,需要区分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个税的申报基数是应发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也就是说,无论实际发放多少,只要应发工资达到了个税起征点,就需要按照应发工资的金额进行申报。 ### 具体分析: 1. 应发工资:30,000元(这是计算个税的基础)。 2. 实发工资:4,500元(这可能是扣除了社保、公积金、个税等之后的金额)。 3. 个税申报:应根据应发工资30,000元计算并申报个人所得税。 ### 计算步骤: 1. 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应发工资 - 起征点(5,000元) - 专项扣除(社保、公积金等) - 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 - 假设专项扣除为3,000元,专项附加扣除为2,000元,则: \[ 应纳税所得额 = 30,000 - 5,000 - 3,000 - 2,000 = 20,000元 \] 2. 计算个税: -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000元对应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410元。 - 应缴个税 = 20,000 × 20% - 1,410 = 2,590元。 3. 申报金额: - 个税申报金额为2,590元,与实际发放的工资金额无关。 ### 注意事项: - 如果应发工资与实发工资差异较大,需检查是否存在未发放的部分(如代扣款项、延迟发放等),并确保在个税申报中如实反映。 - 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工资延期发放、补发等),需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相应处理,避免税务风险。 ### 总结: 个税申报应以应发工资30,000元为基数,计算并申报2,590元的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的4,500元不影响个税申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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