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一般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抵扣时,并非只能抵扣比自己开的税点低或一样的税点,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抵扣比自己税点高的进项税额的,以下是具体分析:
### 从增值税基本原理来看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按照适用税率(如13%、9%、6%等)计算销项税额,而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只要符合相关规定,是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并不受销售方与购进方适用税率高低的限制。
### 以常见业务为例
- 购买高税率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例如,一般纳税人企业A适用13%的税率,它购买了一台先进设备,该设备的销售方按照13%的税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A将这台设备用于生产经营,虽然销售方税率与企业A自身销售产品的税率相同,但企业A可以正常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企业A购买的是更高税率的产品或服务,比如从国外进口某种高科技零部件,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税率可能高于13%,企业A取得合法有效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后,同样可以按照上面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用于抵减国内销售产品产生的销项税额。
- 接受高税率服务:假设企业A是一家咨询服务公司,适用6%的税率。它聘请了一家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律师事务所按照6%的税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A可以将这张发票上的进项税额抵扣其销项税额。若企业A需要接受一些税率更高的服务,比如建筑设计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设计服务适用9%的税率),只要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可以抵扣相应进项税额的,并不会因为设计服务税率高于自身业务税率而不能抵扣。
### 特殊情况及注意事项
- 简易计税方法项目: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自身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其对应的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比如,某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承接了一个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税,那么该老项目相关的进项税额就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与销售方的税率无关,主要是基于该企业对该特定项目计税方法的选择。
- 用于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当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是用于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时,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例如,企业A购买了一批原材料,准备用于生产一种免征增值税的产品,那么这批原材料对应的进项税额即使取得合法抵扣凭证,也不能进行抵扣,但这同样不是因为销售方税率高低的问题,而是用途不符合抵扣条件。
- 取得不合规票据:如果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例如发票信息填写不完整、未按规定进行认证、发票是假的或虚开的等情况,即便销售方税率符合要求,相应的进项税额也是不能抵扣的。
所以,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主要是看取得的抵扣凭证是否合法有效、购进的货物或服务是否符合抵扣范围等条件,而不是简单地对比销售方与购买方的税率高低。
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一般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抵扣时,并非只能抵扣比自己开的税点低或一样的税点,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抵扣比自己税点高的进项税额的,以下是具体分析:
从增值税基本原理来看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按照适用税率(如13%、9%、6%等)计算销项税额,而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只要符合相关规定,是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并不受销售方与购进方适用税率高低的限制。
以常见业务为例
- 购买高税率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例如,一般纳税人企业A适用13%的税率,它购买了一台先进设备,该设备的销售方按照13%的税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A将这台设备用于生产经营,虽然销售方税率与企业A自身销售产品的税率相同,但企业A可以正常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企业A购买的是更高税率的产品或服务,比如从国外进口某种高科技零部件,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税率可能高于13%,企业A取得合法有效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后,同样可以按照上面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用于抵减国内销售产品产生的销项税额。
- 接受高税率服务:假设企业A是一家咨询服务公司,适用6%的税率。它聘请了一家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律师事务所按照6%的税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A可以将这张发票上的进项税额抵扣其销项税额。若企业A需要接受一些税率更高的服务,比如建筑设计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设计服务适用9%的税率),只要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可以抵扣相应进项税额的,并不会因为设计服务税率高于自身业务税率而不能抵扣。
特殊情况及注意事项
- 简易计税方法项目: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自身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其对应的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比如,某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承接了一个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税,那么该老项目相关的进项税额就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与销售方的税率无关,主要是基于该企业对该特定项目计税方法的选择。
- 用于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当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是用于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时,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例如,企业A购买了一批原材料,准备用于生产一种免征增值税的产品,那么这批原材料对应的进项税额即使取得合法抵扣凭证,也不能进行抵扣,但这同样不是因为销售方税率高低的问题,而是用途不符合抵扣条件。
- 取得不合规票据:如果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例如发票信息填写不完整、未按规定进行认证、发票是假的或虚开的等情况,即便销售方税率符合要求,相应的进项税额也是不能抵扣的。
所以,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主要是看取得的抵扣凭证是否合法有效、购进的货物或服务是否符合抵扣范围等条件,而不是简单地对比销售方与购买方的税率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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