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做进项转出。
因为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所以不存在进项转出的问题。其账务处理如下:
1. 采购货物或服务时: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管理费用”等科目(根据实际采购内容确定),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支付或未支付的款项),按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2. 销售货物或服务时:确认收入,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照征收率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总之,小规模纳税人收到专票无需进项转出,按上述采购和销售的账务处理方式,准确记录各项收支及应交增值税,就能清晰反映经营状况和税务情况啦。
小规模纳税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做进项转出。
因为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所以不存在进项转出的问题。其账务处理如下:
1. 采购货物或服务时: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管理费用”等科目(根据实际采购内容确定),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支付或未支付的款项),按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2. 销售货物或服务时:确认收入,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照征收率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总之,小规模纳税人收到专票无需进项转出,按上述采购和销售的账务处理方式,准确记录各项收支及应交增值税,就能清晰反映经营状况和税务情况啦。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