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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一下我们是吊车租赁给人家吊车的,甲方说麻烦签两个合同...

老师请问一下我们是吊车租赁给人家吊车的,甲方说麻烦签两个合同了让签一个合同金额75000但是有一万是别的公司,我们要对公付10000给那边,那如果让那边公司开票的话内容来什么给我们呢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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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老师
莎莎老师 回答于05月13日
金牌答疑老师
学员啊,这种情况在会计处理上确实需要仔细斟酌。首先,咱们得明确合同的性质和交易实质。虽然签了一个总金额75000的合同,但其中有10000是要付给别的公司,这说明这笔交易可能涉及到三方关系:你们公司、甲方,以及那个第三方公司。 关于开票内容,这得看你们和第三方公司之间的具体交易是什么。如果那10000是你们支付给第三方公司的服务费、租赁费或者其他类型的费用,那么第三方公司应该给你们开具相应内容的发票。比如,如果是租赁费,发票内容就写“吊车租赁费”;如果是服务费,就写具体的服务内容,比如“吊车操作服务费”等。 但是,这里有个关键点需要注意:发票内容必须与实际交易相符,不能虚开或者开错。同时,你们公司支付给第三方公司的这10000元,在你们的账务上要怎么处理,也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定。比如,如果这10000元是你们代甲方支付的,那么你们可能需要把这一部分从收入中扣除,或者作为代付款处理。 另外,税务方面也得注意。你们公司收到甲方的75000元,要按全额开具发票并缴纳相应的税款。而支付给第三方公司的10000元,如果第三方公司给你们开具了发票,你们可以凭发票进行税前扣除,但具体扣除规则还得看当地的税收政策。 总的来说,这种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合同内容、交易实质、税务规定等多个因素。建议你们和第三方公司明确好开票内容,并在自己的账务上做好相应的处理。同时,也要咨询下当地的税务机关,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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