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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制造行业,购进的胶带、还有说明书什么的,可以入原材料吗?...

家具制造行业,购进的胶带、还有说明书什么的,可以入原材料吗?还是入什么科目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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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具制造行业,购进的胶带和说明书的会计科目处理需要根据其用途和性质来判断: ### 一、胶带的会计处理 1. 构成产品实体的一部分:如果胶带是用于家具生产过程中的粘接、固定等,且是产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家具封边、零部件粘接等),那么胶带应计入原材料科目。例如,实木家具生产中用于拼接木材的专用胶带,属于直接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应借记“原材料—辅助材料(胶带)”,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 属于生产辅助耗材:如果胶带主要用于生产车间的日常维修、包装环节的辅助固定等,并不直接构成产品实体,但与生产过程密切相关,可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比如包装家具时用于固定内衬材料的胶带,可借记“低值易耗品—生产用胶带”,贷记“银行存款”等。在领用时,根据用途分摊至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如借记“制造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贷记“低值易耗品—生产用胶带”(可采用一次摊销法或五五摊销法)。 3. 用于销售相关的包装:若胶带专门用于产品外包装(如封装家具纸箱),且与产品销售直接相关,可计入包装物科目。例如,为保护家具在运输中不受损坏而使用的封装胶带,借记“包装物—胶带”,贷记“银行存款”等。在产品销售时,将包装物成本结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 二、说明书的会计处理 1. 随产品一同销售:如果说明书是作为家具产品的配套说明,随产品一起提供给消费者,用于指导产品的安装、使用或保养,其价值已包含在产品销售价格中,通常可计入生产成本或主营业务成本。在生产领用时,借记“生产成本—直接材料(说明书)”,贷记“原材料—说明书”;产品完工入库后,随着产品销售,成本结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2. 作为业务宣传资料:若说明书不仅是简单的产品使用说明,还具有宣传企业品牌、产品特点等功能,类似于宣传册的性质,可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例如,制作精美、带有企业广告和产品推广信息的家具说明书,在购进时应借记“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说明书)”,贷记“银行存款”等。 3. 单独计价的销售:如果说明书可以单独计价销售(这种情况较少见),且企业存在此类业务模式,可作为库存商品核算。购进时借记“库存商品—说明书”,贷记“银行存款”等;销售时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说明书”,贷记“库存商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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