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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书注明支付离职员工款,是不是这个调解书就可以作为附件...

法院调解书注明支付离职员工款,是不是这个调解书就可以作为附件,不用纳税调增了吧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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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老师
莎莎老师 回答于05月12日
金牌答疑老师
(端起老花镜,手指在计算器上轻轻敲了两下)嗯,这个问题啊,得从两个角度来考虑。法院调解书确实能当附件,但纳税调增这事儿还得具体看情况…… ### 一、法院调解书作为入账依据的可行性 1. 法律效力:调解书是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能证明债务的真实性,可以作为入账的原始凭证。 2. 实操建议: - 会计分录可参考“营业外支出”或“管理费用-补偿金”,需在摘要中注明事由(如“支付离职员工调解款”)。 - 附件除调解书外,最好补充银行付款回单、员工收据等,形成完整证据链。 ### 二、税务处理的关键点 1. 税前扣除条件: - 与经营相关:若赔偿因劳动关系纠纷(如未付工资、经济补偿),通常属于“与生产经营相关”,可凭调解书、支付凭证税前扣除。 - 合理性与真实性:金额需符合市场水平(如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避免被认定为变相避税。 2. 需调增的情形: - 若调解书内容与经营无关(如私人恩怨赔偿),则不得税前扣除。 - 若赔偿金额明显异常(如远超法定标准且无合理解释),税务局可能要求调增。 3. 风险提示: - 建议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留存调解书、劳动仲裁文件等备查资料,以应对税务核查。 ### 三、老会计的提醒 1. 调解书的局限性:它只能证明债务存在,但税务更关注“是否与企业收入相关”。例如,补发工资可扣,但补偿员工家属的抚慰金可能不可扣。 2. 实操技巧: - 入账时可备注“凭法院调解书支付”,明确业务性质。 - 若涉及个税,需判断是否属于“工资薪金”范畴(如补发工资需代扣个税)。 总结:调解书能作为附件入账,但税务处理需结合赔偿性质、金额合理性综合判断。建议咨询当地税局或审计人员,确保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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