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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我们总公司员工,去分公司出差办事,开回车票是分公司...

老师,请问我们总公司员工,去分公司出差办事,开回车票是分公司的。那分公司给报销差旅费合理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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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了扶老花镜)这个问题要分情况来看。首先得明确你们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财务核算关系,是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 ### 一、独立核算的情况 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就好比两个单独的"小家庭",各自管各自的账本。总公司员工来分公司出差,从财务本质上讲,这属于分公司发生的接待费用。分公司给报销是合理的,但要注意: 1. 票据合规性:车票虽然是分公司抬头,但要看当地税务是否认可这种跨主体的费用(有些地方税务可能会认为应该用总公司抬头) 2. 预算管理:分公司是否有接待总公司的专项预算,不能因为招待"自己人"就随意报销 3. 税务处理:分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这部分费用可以正常在税前扣除,但要注意与总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性 ### 二、非独立核算的情况 如果分公司没有独立核算,那就相当于总公司的"分号",所有账目最终都要合并到总公司。这种情况下: 1. 建议回总公司报销:虽然分公司暂时垫付了,但按规定应该通过总公司统一核算 2. 特殊情况处理:如果总公司委托分公司代管差旅费,需要有明确的授权文件和资金划转手续 3. 发票问题:最好把车票退回重新开总公司抬头,否则可能被税务部门认定为不合规票据 ### 三、账务处理建议 不管哪种情况,会计分录都要清晰: - 分公司报销时: ```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分公司)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 - 月底结转: 如果是非独立核算,要做内部往来转账: ``` 借:其他应收款-总公司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 ### 四、风险提醒 1. 税务风险:如果频繁出现分公司报销总公司人员费用,又没有合理商业理由,可能被认定为转移利润 2. 审计风险:年报审计时会关注关联方往来,需要保存好出差审批单、任务派遣书等原始凭证 3. 内控建议:最好制定《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跨机构出差的报销流程 (拿起算盘拨弄几下)总之,合不合规关键看财务核算体系。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相当于正常业务接待;如果是非独立核算,建议还是走总公司流程。具体操作前最好咨询下主管税务机关,各地执行口径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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