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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填写企业所得税年报应付职工薪酬去年的工资有些人员今年在...

老师,填写企业所得税年报应付职工薪酬去年的工资有些人员今年在5月份之前已经发放了,填写应付职工金额是填哪个数呢?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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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你好,关于你提到的企业所得税年报中应付职工薪酬的填写问题,我来给你详细解答一下。 ### 一、填报原则 1. 账载金额:填写会计核算上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如果去年计提的工资在今年5月前已发放,需按权责发生制先确定去年应计未发金额。例如,去年12月计提但今年发放的部分,仍属于上年度的应付职工薪酬,应填在账载金额中。 2. 税收金额:按税法规定实际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填写。若去年计提的工资在今年汇算清缴前(5月31日前)已全部发放,且符合税法规定(如工资合理、代扣个税等),税收金额可按实际发放数填写;若存在跨年发放或税法不允许扣除的部分(如超标福利费),需调整。 ### 二、具体操作步骤 1. 核对账务:检查上年度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和发放情况。例如,去年计提的工资总额为100万元,今年5月前发放了80万元,则账载金额应填100万(因会计上已计提),税收金额填80万(实际发放且符合税法规定)。 2. 纳税调整:若账载金额与税收金额不一致,需在《纳税调整明细表》中调整。例如,上述情况需调增20万(100万-80万),因会计计提但税法要求实际发放才能扣除。 3. 特殊情况:如果工资发放延迟到汇算清缴后(6月1日后),则税收金额需填0,全额调增,待实际发放时再申请追溯调整。 ### 三、注意事项 1. 权责发生制:会计上按计提数填账载金额,税法按实际发放数确认扣除。 2. 凭证备查:保留工资表、银行流水等证据,以备税务核查。 3. 避免风险:若去年计提的工资未在汇算清缴前发放,建议在报表中全额调增,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虚列费用。 ### 四、总结 账载金额:按会计核算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即去年计提数);税收金额:按汇算清缴前实际发放且符合税法规定的金额。两者差异需在纳税调整表中处理。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随时咨询,老会计的经验告诉你,税务处理一定要合规,避免事后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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