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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个体户第四季度预报时留有2万多的利润,当时勾选了60000...

你好请问个体户第四季度预报时留有2万多的利润,当时勾选了60000的减免额,就不需要缴纳个税,现在年终汇算清缴了,利润还是这个利润,还能再次选填这个60000的减免额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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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个体户在第四季度预报时选择了60000元的减免额,从而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现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利润仍然是这个水平,询问是否可以再次选填这个60000的减免额。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点: 1. 减免额的使用规则。 2. 年终汇算清缴与季度预缴的关系。 3. 利润情况是否发生变化。 ### 分析过程: #### 1. 减免额的使用规则: 根据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个体户经营所得税有一定的减免额度。例如,一个纳税年度内,符合条件的个体户可以享受一定金额的税前扣除或减免。这通常是针对全年收入而言的,而不是分季度重复使用。 #### 2. 年终汇算清缴与季度预缴的关系: 季度预缴是依据初步预计的收入和费用进行的税款预缴,而年终汇算清缴是根据全年实际的经营情况进行最终的税款清算。如果在季度预缴时已经使用了减免额度,那么在年终汇算清缴时通常不能再重复使用该减免额度。 #### 3. 利润情况是否发生变化: 题目中提到年终汇算清缴时利润仍然是2万多,这意味着全年实际的利润并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因此,已经使用过的减免额度不应再次申请。 ### 结论: 由于在第四季度预报时已经勾选了60000元的减免额,并且当时确定不需要缴纳个税,这表明该减免额度已经在当季使用。年终汇算清缴是对全年收入和费用的总结算,此时不能再重复使用已经用过的减免额度。 因此,年终汇算清缴时不能再选填这个60000的减免额。 希望这个解析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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