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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我们工程公司给甲方干活,现在结算去年的费用,提供去...

老师,请问我们工程公司给甲方干活,现在结算去年的费用,提供去年10-11月工资册给对方申报,对方给我们付工资,这样对方申报个税合理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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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高兴能为你解答关于工程公司结算费用以及个税申报的相关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点: 1. 工程公司与甲方的关系:在建筑行业中,甲方通常是指出资建设方,而乙方则是承接工程任务并负责施工的企业。你们作为工程公司,为甲方提供劳务或服务,因此甲方应向你们支付相应的费用。 2. 工资册的作用:工资册是记录员工工资发放情况的文件,通常用于内部核算和税务申报。然而,在你们这个案例中,将去年10-11月的工资册提供给甲方用于申报个税是不常见的做法。一般来说,个税是由企业代扣代缴的,而不是由外部单位(如甲方)来申报。 3. 个税申报的责任主体:根据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取得所得的个人,而扣缴义务人则是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在你们的情况下,如果甲方直接给你们的员工支付工资,那么甲方可能被视为扣缴义务人,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这种情况较为特殊,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双方有明确的合同约定等)。 4. 合理性分析:从常规操作来看,将工资册提供给甲方用于申报个税并不合理。因为这样做可能会引发税务风险,比如被认定为虚假申报、偷税漏税等。此外,这也不符合个税申报的正常流程和责任划分。 综上所述,建议你们不要将去年的工资册提供给甲方用于申报个税。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由你们自己作为扣缴义务人,根据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情况,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甲方坚持要参与个税申报过程,建议双方先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咨询专业税务人员的意见,以确保操作合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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