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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小规模)每年有几笔设计服务费是境外收入,国外单位不...

我们公司(小规模)每年有几笔设计服务费是境外收入,国外单位不要发票,我们就给对方开一个形式发票(invoice),对方根据形式发票把钱打给我们。这个收入应该是免增值税的,那么入账的时候还需要价税分离吗?(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还是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增值税)?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1月07日
回答 1
根据我的经验,对于境外收入,即使对方不需要发票,你们开具的形式发票(invoice)仍然是一种有效的财务凭证。在账务处理上,小规模纳税人也需要进行价税分离。具体来说,应该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这是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需要单独核算并申报缴纳。 如果你们公司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政策,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不含税的收入直接计入,不再另外计算增值税、消费税等税金。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账务处理上可以省略价税分离的步骤。相反,正确的价税分离有助于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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