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问答 > 行业实操

行业实操

分公司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分公司注销时往来债务已清...

分公司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分公司注销时往来债务已清,银行存款余额是否应该转回总公司?如转回总公司,双方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1月03日
回答 1
以下是我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进行的详细解答: 1. 分公司注销时银行存款余额是否应该转回总公司 - 答案:是的,分公司注销时,其银行存款余额应当转回总公司。这是因为分公司作为非独立法人实体,其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最终都归属于总公司。当分公司清算完成后,所有剩余资产(包括银行存款)应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并转入总公司的账户中。 2. 双方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 答案:在分公司注销过程中,总分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款项需要核对一致,相互抵消结零。具体来说,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往来账目应当先抵销,例如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其他应收款,然后结平账目。此外,总公司还需要接收分公司的资产负债,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这通常通过借记银行存款(接收分公司银行账户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或投资收益等科目来实现。同时,分公司注销涉及的税务处理也需要依法妥善完成,并在会计记录中反映。
更多
0
讨论
0/9)
发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