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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份有两个员工转到了其他子公司,保险公积金由我公司代缴,工...

12月份有两个员工转到了其他子公司,保险公积金由我公司代缴,工资在转入的子公司发放,这个月工资表还用加他们两个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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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处理上,如果员工已经转入其他子公司并且工资由转入的子公司发放,那么从会计核算的角度,这两个员工不应该再出现在你公司的本月工资表中。 但是,由于保险和公积金仍由你公司代缴,这部分费用需要在你的账务中进行正确的记录。具体来说,你需要将代缴的保险和公积金费用作为“应付职工薪酬”的一部分进行处理,同时在负债类科目如“应付社会保险费”、“应付住房公积金”等科目中进行相应的记录。 此外,为了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建议你与转入子公司的财务部门进行沟通,明确双方在工资、福利等方面的责任划分以及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这样可以确保在跨公司调动员工时,各项财务数据能够准确无误地反映在各自的财务报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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