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多年的会计经验,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支付采购库存商品的中介费,从公户打到法人私户付款是不符合财务和税务规定的。这种做法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和合规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
1. 暂估入账: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可以先进行暂估入账。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 借:库存商品(按暂估金额)
- 贷:应付账款—暂估材料/库存商品
2. 收到发票后处理:一旦收到正式发票,需要红冲之前的暂估分录,然后按照实际发票金额重新入账。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 红冲暂估分录
- 借:库存商品(红字,与之前暂估金额相同)
- 贷:应付账款—暂估材料/库存商品(红字,与之前暂估金额相同)
- 蓝字重新入账
- 借:库存商品(按实际发票金额)
-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按实际支付金额)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适用,按实际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3. 关于支付方式:不建议将款项从公户打到法人私户来支付这笔费用。正确的做法是通过公司对公账户支付给提供正式发票的供应商或中介。如果确实需要通过法人私户支付,必须确保有完整的合同、协议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件支持,并且要经过严格的内部审批流程。
4. 税务风险:如果没有发票而直接支付款项,可能会导致企业在所得税前扣除方面遇到困难。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或其他外部凭证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因此,务必确保所有交易都有合法的凭证支持。
5. 合同与清单:即使没有发票,也可以根据合同或清单进行暂估入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长期不取得正式发票。企业应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或其他外部凭证。
6.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如果中介不提供发票,你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
总之,为了遵守财务和税务规定,建议企业在支付任何费用时都要求对方提供正式发票。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无法立即取得发票,也应尽快采取措施补开发票或其他合法凭证。
根据我多年的会计经验,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支付采购库存商品的中介费,从公户打到法人私户付款是不符合财务和税务规定的。这种做法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和合规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
1. 暂估入账: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可以先进行暂估入账。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 借:库存商品(按暂估金额)
- 贷:应付账款—暂估材料/库存商品
2. 收到发票后处理:一旦收到正式发票,需要红冲之前的暂估分录,然后按照实际发票金额重新入账。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 红冲暂估分录
- 借:库存商品(红字,与之前暂估金额相同)
- 贷:应付账款—暂估材料/库存商品(红字,与之前暂估金额相同)
- 蓝字重新入账
- 借:库存商品(按实际发票金额)
-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按实际支付金额)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适用,按实际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3. 关于支付方式:不建议将款项从公户打到法人私户来支付这笔费用。正确的做法是通过公司对公账户支付给提供正式发票的供应商或中介。如果确实需要通过法人私户支付,必须确保有完整的合同、协议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件支持,并且要经过严格的内部审批流程。
4. 税务风险:如果没有发票而直接支付款项,可能会导致企业在所得税前扣除方面遇到困难。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或其他外部凭证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因此,务必确保所有交易都有合法的凭证支持。
5. 合同与清单:即使没有发票,也可以根据合同或清单进行暂估入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长期不取得正式发票。企业应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或其他外部凭证。
6.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如果中介不提供发票,你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
总之,为了遵守财务和税务规定,建议企业在支付任何费用时都要求对方提供正式发票。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无法立即取得发票,也应尽快采取措施补开发票或其他合法凭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