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行业里的农民工保障金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解答:
1. 定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银行设立账户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专项资金。
2. 收取比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原则上不低于1%,不超过3%。单个工程合同额较高的,可设定存储上限。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同一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有多个在建工程的,存储比例可适当下浮但不得低于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0.5%。施工合同额低于300万元的工程,且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一年内承建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各地区可结合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际,免除该工程存储工资保证金。
3. 计提依据:计提的依据主要是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工资支付记录和信用状况。具体来说,施工总承包单位需要根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以及相关规定的比例,计算出应存储的工资保证金数额,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该数额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同时,如果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承建工程连续多年未发生工资拖欠,或者按要求落实了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还可以享受降低存储比例或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的优惠政策。
关于建筑行业里的农民工保障金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解答:
1. 定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银行设立账户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专项资金。
2. 收取比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原则上不低于1%,不超过3%。单个工程合同额较高的,可设定存储上限。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同一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有多个在建工程的,存储比例可适当下浮但不得低于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0.5%。施工合同额低于300万元的工程,且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一年内承建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各地区可结合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际,免除该工程存储工资保证金。
3. 计提依据:计提的依据主要是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工资支付记录和信用状况。具体来说,施工总承包单位需要根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以及相关规定的比例,计算出应存储的工资保证金数额,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该数额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同时,如果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承建工程连续多年未发生工资拖欠,或者按要求落实了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还可以享受降低存储比例或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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