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们公司的情况下,高塔和其内部的生产设备应该先计入在建工程,而不是直接归入固定资产。这是因为在建工程代表了尚未完成或尚未准备好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
当你的设备被安装到高塔内并且整个项目完工后,这些设备应和土建工程一起转入固定资产。这个过程通常涉及到一系列的验收、结算等步骤。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规定,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
在此过程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重要标准之一。这意味着一旦设备安装完毕并且可以开始生产,就满足了转入固定资产的条件。
因此,你们公司购买来的设备应先记入在建工程,直到整个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再与土建工程一同转入固定资产。
在你们公司的情况下,高塔和其内部的生产设备应该先计入在建工程,而不是直接归入固定资产。这是因为在建工程代表了尚未完成或尚未准备好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
当你的设备被安装到高塔内并且整个项目完工后,这些设备应和土建工程一起转入固定资产。这个过程通常涉及到一系列的验收、结算等步骤。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规定,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
在此过程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重要标准之一。这意味着一旦设备安装完毕并且可以开始生产,就满足了转入固定资产的条件。
因此,你们公司购买来的设备应先记入在建工程,直到整个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再与土建工程一同转入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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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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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棉老师
2024年08月24日
哎呀,可能是我表述得不够清晰。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下,预提费用这个科目确实还在,但有些具体的预提项目,如短期借款利息的预提,已经调整到了"应付利息"等其他科目进行核算了。这样做主要是为了让会计处理更符合实际经济业务的性质,也使得财务报表的信息更加准确、清晰。
如果你在准则或者教材中没有找到“预提费用”这个科目,那可能是因为查找的资料比较旧,或者是特定上下文中没有涉及这个科目。不过,这并不影响预提费用作为一个核算方法的存在和运用。在实务操作中,企业仍然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费用预提的处理,只是部分具体项目的会计处理科目有所调整而已。希望这次的解释能帮你理解清楚啦!
杨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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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师
08月08日
对不起,我之前的回答确实存在误解。现在我重新审视你的问题:小规模纳税人在一个季度内开具的普通发票总额为20万元,但其中一个月的销售额超过了10万元。关于这种情况是否免税,我们需要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来判断。
根据现行的增值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情况下,普通发票部分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在你的案例中,整个季度的销售额为20万元,没有超过30万元的限额,因此原则上是符合免税条件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单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可能会触发税务机关的关注,因为这种情况下可能存在税务风险。虽然从季度总额来看符合免税条件,但单月超限可能需要进行额外的解释和申报。
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及时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确认是否需要缴纳税款或提供额外的文件来证明销售情况。同时,保持对税法变动的关注,确保企业的税务处理符合最新的法规要求。